法律资讯

详解新南威尔士州新冠疫情中小企业租金纾困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简称“新冠”)疫情期间,不少中小企业生意额下跌,甚至限业、停业,以致难以承受商铺租金。对此,2020年4月7日澳洲各州和领地政府一致通过《全国内阁会议强制性行为守则——新冠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商业租务原则》(简称“该守则”)。 在新南威尔士州(新州),该守则通过《2020年零售及其他商业租约(新型冠状病毒)规例》(简称“该规例”)正式实施。关于该守则,我们也发布了简介文章《疫情下澳洲商业租务新规》,可供参考。

该规例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6个月,旨在为该守则中的各项原则赋予法律效力。本文将简介有关主要规定。

哪些租约适用该规例?

该规例适用于商业租约,包括

  1. 零售商铺租约
  2. 零售购物中心商铺租约
  3. 其他商业用途的土地或商铺租约,例如办公室租约,但不包括农业租约。

适用该规例的租约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在2020年4月24日或之前订立租约
  2. 在2020年4月24日或之前订立租约,通过其中的延长租约或续约条款或其他手段,在2020年4月24日或之后以相同条款订立租约

哪些租客受惠?

该规例适用的租客称为“受影响租客”。受影响租客须为中小企业,以2018-2019财年业务营业额低于5千万澳元为标准(“营业额标准”)。租客是企业集团成员的,企业集团须符合营业额标准。租客是连锁企业加盟商(franchisee)的,则要求租客自身符合营业额标准。须注意的是,营业额包括源自网上销售的营业额。

除营业额标准外,受影响租客也须符合政府就业保障津贴计划(JobKeeper scheme)的营业额下降标准。一般标准是租客自2020年3月起月度或季度营业额,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跌至少30%。

关于就业保障津贴计划,可浏览澳洲税务局(ATO)网站获取更多详情:

https://www.ato.gov.au/General/JobKeeper-Payment/

冻结加租

该规例暂时冻结业主加租的行为。在2020年10月24日之前,商业租约的租金不可增加,但以营业额为基础收取的租金不受影响。因冻结期无法加租而产生的租金差额,也不可在冻结期后向租客追讨。

暂缓驱逐租客等行为

除冻结加租外,该规例还规定了受影响租客在以下情况受到保护(“受影响情况”):

  1. 未能交租;
  2. 未能负担租约下的其他支出(outgoings,例如商铺大楼管理、运营、保养、维修等费用中租客须承担的部分)
  3. 未能按租约规定的营业时间营业;或
  4. 按照疫情期间联邦法或州法的要求采取(或不采取)相应行动。

该规定禁止业主在2020年10月24日之前,针对受影响情况单方面对受影响租客进行追索,禁止对象包括(“有关追索行动”):

  1. 终止租约;
  2. 要求租客支付利息或未付租金;
  3. 驱逐租客(包括强行进入商铺、收回商铺管有权,扣押租客货物等)
  4. 动用保证金(bond或guarantee)以补偿欠租或损失。

业主租客间的协商、调解程序

业主如要针对租金问题对租客采取有关追索行动的,必须先按下列要求与租客协商、调解,或通过其他手段和租客达成协议。

任何一方均可要求协商。协商须考虑到疫情的经济影响并遵守该守则的各项原则。该守则对业主的主要要求包括:

  1. 向受影响租客提供租金宽免——租客在疫情和合理的后续恢复期间,营业额跟去年同期下跌比例,租金宽免比例须与该下跌比例相称
  2. 在上述宽免比例中:(1) 至少一半为减租额;(2) 其余部分为延期交租额,该延期交租额须分摊在租期剩余部分,或者至少24个月内缴纳,以较长者为准。
  3. 给租客延长租约的机会,延长期跟租金宽免期相当,让租客有更多时间在现有租约条款下经营,恢复元气;
  4. 如果业主在税务、法定费用(例如市政管理费council rates)和保险方面的支出获得减免(例如下述土地税减免),业主应给予租客相当数额的减免。

业主不可针对租金减免收取费用、利息或其他惩罚性金额。

如协商不成,业主须向新州小企业专员申请调解。经专员书面证明调解不成后,业主方可采取有关追索行动。

租客须谨守租约

租客须谨守租约条款和任何协商达成的协议。租客因无关疫情的理由违约,例如损坏商铺的,不受该规例保护,业主仍可采取有关追索行动。

土地税减免

为鼓励业主减租,新州商业物业的业主在2020土地税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以下条件的,出该租物业该年的土地税最多可减25%:

  1. 物业租客属于受影响租客
  2. 房东给受影响租客减租,减租金额即为减税金额。

请联系我们的律师咨询热线

澳洲本地人士,请拨打: 1300618888

海外人士,请拨打:+612 9283 8588

微信号:LegalPointLawyers888

电子邮箱:info@legalpointlawyers.com.au

特别声明:

本出版物仅为一般法律信息,不代表任何具体的法律建议。对于任何引用,比照,类推,依靠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此处的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我们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转载或引用该文章的任何内容,请私信沟通授权事宜,并于转载时在文章开头处注明文章来源于公众号“澳洲移民与法律”。

 

 

 

WE FIGHT FOR YOUR BEST 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