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子女类签证 – 102 / 802 类

102类签证申请要求简介

102类签证为永居签证,需在境外递交,在境外下签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需要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情况一:

  1. 申请人未满18岁
  2. 申请人在海外被领养父母领养,被领养时,领养父母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合格新西兰公民且已在海外居住12个月以上
  3. 领养父母合法获得全部且永久的领养权力。

情况二:

  1. 申请人未满18岁且居住在海外
  2. 领养父母之一或领养个人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合格新西兰公民,且以书面形式申请领养。
  3. 澳大利亚当局批准领养申请。

情况三:

  1. 申请人未满18岁且居住在海外。
  2. 海外当局批准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合格新西兰公民的领养申请。
  3. 领养安排符合国际公约。
  4. 澳大利亚当局批准领养申请。

情况四:

  1. 申请人未满18岁。
  2. 申请人通过领养公约被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合格新西兰公民领养。

在签证审批时,申请人仍需满足以上情况之一,且担保人仍需满足担保条件。

802类签证申请要求简介

802类签证为永居签证,与102类签证不同,802类签证在境内递交,在境内下签。802类签证除了适用于子女永居团聚类签证,还适用于领养类子女签证。 其领养类子女申请要求与102类签证类似,但不要求申请人在海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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