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AUSTRAC 加密货币交易执照:您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

随着加密货币交易在澳大利亚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个人和企业开始从事数字货币兑换活动。然而,根据澳大利亚法律,并非所有的加密货币交易活动都受到同等对待。如果您正在运营或计划运营数字货币兑换(DCE)业务,您可能需要在 AUSTRAC(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进行注册。

Legal Point Lawyers & Attorneys的律师将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建议,帮助您了解其在《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项下的义务,并协助完成 AUSTRAC 的注册流程。 

谁需要向 AUSTRAC 注册 

根据澳大利亚法律,任何提供数字货币兑换(DCE)服务的个人或公司都必须在 AUSTRAC 注册。这包括:

  • 将数字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或币安币)兑换为澳元或其他法币。
  • 将一种加密货币兑换为另一种加密货币。

未经注册运营此类业务属于刑事犯罪。

然而,仅出于个人投资目的买卖加密货币的私方个人无需注册。注册要求仅适用于那些作为业务的一部分,为他人提供加密货币兑换服务的人员。 

注册后的核心监管义务

 一旦完成注册,DCE 业务必须遵守严格的 AML/CTF 义务,包括:

  1. 制定 AML/CTF 计划: 根据业务风险和运营情况制定并维护一份书面的反洗钱/反恐融资计划。
  2. 实施客户身份识别(KYC): 执行“了解您的客户”程序。
  3. 向 AUSTRAC 报告:
  4. 门槛交易报告(10,000 澳元或以上的现金交易);
  5. 可疑事项报告(SMRs);
  6. 国际资金转移指令(IFTIs);
  7. 记录保存: 详细保存客户身份、交易信息以及合规程序的记录。

在初步阶段,企业无需具备完善的 AML/CTF 项目,但一旦确认注册为必要要求,应准备好立即设计该项目。

AUSTRAC 注册文件清单

以下是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概览:

身份与业务结构

  • ASIC 公司摘录(Company Extract)或注册证书。
  • 公司章程及股东详情。
  • 所有董事、高级职员和受益所有人经认证的身份证明。
  • 业务计划书: 概述经营模式、目标客户及交易方式。

(在初期阶段,一份高层级的业务计划书即可——其目的是评估您的活动是否符合 DCE 服务的界定。)

适当人选测试(Fit & Proper Person Test)

  • 董事及关键人员的国家警察检查报告
  • 破产及财务状况检查
  • 董事及负责经理的个人简历(CV)
  • AML/CTF 计划(草案)
  • 涵盖以下内容的 AML/CTF 计划草案:
    • 风险评估(客户、地理位置、交付渠道)。
    • 客户验证(KYC)。
    • 持续监控、报告及记录保存。
    • 员工培训及内部控制。

若目前尚无此类计划,我们可以协助起草一份合规草案。

运营与财务信息

  • 银行安排及客户资金处理的证明。
  • 交易平台详情(如:币安、OTC 柜台)。
  • IT 及网络安全措施。
  • 预测财务报表及收入来源。

证明材料

  • 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的证明。
  • 外部审计师或合规顾问(如有)的详情。
  • 客户合同或交易条款与条件副本。

后续步骤 

如果您涉及加密货币交易或兑换活动,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1. 明确业务活动: 确定您是作为 DCE 服务提供商行事,还是仅为个人账户进行交易。
  2. 收集所需文件: 将上述文件提供给您的律师进行审核。
  3. 准备并递交申请: 我律所可代表您处理 AUSTRAC DCE 的完整注册流程。
  4. 制定 AML/CTF 计划: 建立合规的、基于风险的管理框架,以满足 AUSTRAC 的要求。
  5. 暂停高额交易: 在注册及合规工作完成前,尽量减少高额交易,以降低银行账户被冻结或遭到 AUSTRAC 执法行动的风险。

Legal Point Lawyers & Attorneys如何提供帮助?

在 Legal Point Lawyers & Attorneys,我们在加密货币合规、数字资产监管以及 AUSTRAC 许可申请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我们的律师可以评估您的业务模型,确定是否需要注册,并准备所有必要文件以确保申请成功。

如果您的银行账户已被冻结,或您不确定自己的加密活动是否触发了 AUSTRAC 义务,请在进一步行动前联系我们以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 悉尼办公室: Suite 804, 265 Castlereagh Street, Sydney NSW 2000
  • 墨尔本办公室: Level 11, 456 Lonsdale Street, Melbourne VIC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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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版《土地买卖合同》中冷静期的变化 – Cooling Off Notice

在新南威尔士州(NSW)购买或出售房产时,交易双方通常需要签署 《土地买卖合同》(Contract for Sale of Land)。2026版《土地买卖合同》对 冷静期通知(Cooling-off Notice) 作出了重要更新,该变化将影响新州范围内的住宅房产交易。

 本文将介绍 什么是房产交易中的冷静期(Cooling-off Period)、2026版合同有哪些主要变化,以及 买卖双方在签署房产买卖合同前需要了解的重要事项。

引言

新南威尔士州 2026 版《土地买卖合同》(Contract for Sale of Land) 对合同中的冷静期通知(Cooling-off Notice) 作出了重要更新。该变化源于对 《1919年物业转让法》(Conveyancing Act 1919 (NSW)) 及相关规定的修订,旨在提高购房者对其 法定冷静期权利 的知情程度,并使合同中的通知内容更加清晰和统一。

根据 Registrar General 发布的指引,关于冷静期通知的新规定设有 过渡期(transitional period)。在 2026年5月31日之前,合同可以使用旧版或新版冷静期通知;但自 2026年6月1日起,所有交换的土地买卖合同必须使用 更新后的冷静期通知版本。

  • 新州房产交易中的 Cooling-off Period

根据 Conveyancing Act 1919 (NSW) 的规定,在大多数 住宅物业(residential property)交易 中,买方在合同交换后享有 五个工作日的冷静期(cooling-off period)。

在该期间内,买方可以通过 书面通知卖方 的方式解除合同。若买方在冷静期内解除合同,通常需向卖方支付 购房价款的 0.25% 作为违约补偿。

但在以下情况下,冷静期通常不适用:

  1. 拍卖(auction)成交的物业
  2. 买方提供 Section 66W Certificate 放弃冷静期
  3. 某些商业或非住宅物业交易

因此,合同中的 Cooling-off Notice 对买方理解其法定权利具有重要的 消费者保护作用。

三、2026版合同的主要变化:更新 Cooling-off Notice

 2026版《土地买卖合同》最大的变化之一是更新了合同中的 Cooling-off Notice(冷静期通知)内容。

根据新的规定:

  • 合同中必须包含 新的法定格式(prescribed form)的 Cooling-off Notice;
  • 2026年6月1日或之后交换的合同 必须使用 更新后的通知内容;
  • 在 过渡期内(至2026年5月31日),合同仍可以使用旧版或新版通知。

 此次更新的主要目的包括:

  • 提高买方对其 法定冷静期权利的理解
  • 提供 更加清晰、易读的法律说明
  • 确保合同条款与 最新立法要求保持一致

四、过渡期安排(Transitional Arrangements)

为了给予法律从业人员足够时间更新合同模板和系统,相关改革设置了 过渡期安排

 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日期 内容
2025年8月15日 相关立法修订正式生效
2026年5月31日 旧版或新版 Cooling-off Notice 均可使用
2026年6月1日 新版 Cooling-off Notice 必须使用

 在过渡期内,如果合同仍使用旧版通知,合同本身不会因此失效

五、对法律从业人员的实践影响

 此次修改对 律师、过户师(conveyancers)以及地产代理 都具有实际影响。

  1. 更新合同模板

律师事务所应确保其使用的 Contract for Sale of Land precedent 已更新至 2026版,并包含新的 Cooling-off Notice。

  1. 合规检查

 在 2026年6月1日之后交换的合同 必须确认已使用新的通知版本,以避免合规风险。

  1. 向客户提供清晰建议

律师在代理买方时,应向客户解释:

  • 冷静期的 持续时间
  • 在冷静期内解除合同的 法律后果
  • Section 66W Certificate 放弃冷静期的法律效果
  1. 风险管理

如果在强制实施日期后仍使用旧版通知,可能会导致 合规问题或潜在争议。

六、结论

2026版《土地买卖合同》更新了 Cooling-off Notice 的法定格式,以加强对购房者冷静期权利的说明并提高透明度。

虽然法律提供了 至2026年5月31日的过渡期,但从 2026年6月1日起,所有交换的合同必须包含 新的 Cooling-off Notice。

因此,法律从业人员应尽快更新合同模板和内部流程,以确保符合最新法律要求。

如果您在新南威尔士州购买或出售房产,并需要律师协助审查房屋买卖合同,我们经验丰富的房产律师团队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并全程协助处理房产过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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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土地税和印花税: 家庭信托的风险以及防范

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因为法律的变更, 许多居住用地,如果被认定为有“外国人”持有产权,相应的费用会极大的提高。 更重要的是,这些法律的变更,会潜在的影响到许多澳洲家庭。

在2025到2026财务年度,附加印花税 (Surcharge Stamp Duty)税率已经提升到9%, 附件土地税 (Surcharge Land Tax) 税率已经提升到5%。如果通过家庭信托 (Discretionary Trust – 全权信托)持有房产,你很可能无形之中就要负担成千上万的额外税负。这主要取决于你家庭信托之中对于受益人(Beneficiary)的法律定义。

大多数家庭信托, 对于受益人(Beneficiary)选择了宽广的定义,把 “远房亲属” 也包含其中。不幸的是,这些 “远方亲属” 可能包含了你在海外的堂兄弟姐妹,远房侄子侄女等,而他们之中,很多都属于“外国人”。 无形之中,这就导致了你的家庭信托在法律上被视为“外国人”,从而导致附加印花税 (Surcharge Stamp Duty)和附加土地税 (Surcharge Land Tax) 的产生。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本来居住在澳洲的家庭成员,却移居海外,未能够在一年内在澳洲居住超过200天,从而在税法上被认定为外国人。

附加印花税 (Surcharge Stamp Duty)是一次性税种,但是附加土地税 (Surcharge Land Tax)却是每年都要支付的税种,并且不享有土地税的免征额度。目前的土地税 (Land Tax) 的免征额度是$1,075,000。

如果家庭信托的土地价值刚好是$1,075,000, 因为属于全权信托和外国人持有,不享有免征额度, 那么该家庭信托每年需要支付: (1)土地税 (Land Tax), 按照目前的税率是$100 + 1.6%计算, 为$17,300; (2) 附加土地税 (Surcharge Land Tax), 按照目前的税率5%计算, 为$53,750.  这样, 土地税(Land Tax) 和附加土地税 (Surcharge Land Tax) 两项总计 $71,050。

如何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哪?

  • 要立即检查您的家庭信托契约 (Trust Deed), 查看受益人之中是否包含了外国人或者潜在的包含了外国人;
  • 查看您的家庭信托契约 (Trust Deed), 看看是否包含了不可更改的条款,如果家庭信托契约 (Trust Deed)之中包含了可更改受益人的条款, 要确保这样的更改不能够延伸到外国人;
  • 如果您的家庭信托契约 (Trust Deed)之中包含了上述风险, 那么你就需要立即采取行动,找律师修改您的家庭信托契约 (Trust Deed)了。

我们已经帮助很多客户审查了他们现有的家庭信托契约 (Trust Deed),并通过订立变更契约(Deed of Variation)的方式,避免了上述风险的存在。

咨询专业律师

家庭信托契约不是一成不变的, 需要根据法律的变化而进行及时的调整。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定期审查您的家庭信托契约,进行适时的修订。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法律意见应根据个人情况而定。建议在采取任何法律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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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家庭法》下的财产协议 (Financial Agreement)

在澳大利亚,伴侣双方可以依据《1975年联邦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订立一份具有约束力的私人法律合同,对双方在关系期间及关系结束后的财产分配、债务承担以及配偶赡养等事宜作出明确约定。这类合同被称为“财产协议”(Binding Financial Agreement),其效力受法律认可,能够有效排除法院在一般情况下的干预,并在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被视为解决家庭财产争议的一种重要替代方式。

什么是财产协议?

财产协议是伴侣双方以书面形式,就双方在关系各阶段的财产、负债以及可能涉及的赡养义务所达成的约定。无论资产或债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或是双方共同持有,均可通过此类协议明确其归属与分配方式。财产协议不仅适用于婚姻关系,也适用于事实婚姻关系(de facto relationship)。伴侣可以在关系开始前、关系存续期间,甚至在关系破裂后,通过签署相应的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或分居财产协议,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财产争议作出预防性安排,从而避免日后漫长且昂贵的法律诉讼。

这类协议在以下情形中尤为常见且具有实际意义:

  •  一方在关系前已积累较多个人财产、家族企业或商业资产,意图通过婚前财产协议保护既有资产;
  •  一方预期未来会继承大额遗产或接受赠与;
  •  双方属于重组家庭,其中一方或双方有前段关系所生子女,需对财产作出特别安排;
  • 希望对家庭责任、子女抚养安排及配偶赡养义务作出具体、清晰的规划。

财产协议的类型

根据伴侣双方的关系性质(婚姻或事实婚姻)以及签署协议的时间点,财产协议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对于事实婚姻关系:
– 关系开始前签署的协议:适用《家庭法》第90UB条;
– 关系存续期间签署的协议:适用第90UC条;
– 关系破裂后签署的协议,即分居财产协议:适用第90UD条。

对于婚姻关系:
– 关系开始前签署的协议,常称为婚前财产协议:适用第90B条;
– 婚姻存续期间签署的协议,即婚内财产协议:适用第90C条;
– 离婚后签署的协议:适用第90D条。

无论是哪一种财产协议,都必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与实质要件,才能产生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法律效力。

财产协议的法律要求(必须满足)

为确保财产协议 (BFA) 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协议必须为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署;
– 协议中必须明确声明其是依据《家庭法》的具体哪一条款订立;
– 签署协议的双方不得受其他有效财产协议的约束;
– 每位当事人在签署前,必须分别接受独立的法律建议,律师需向其说明:
– 该财产协议对其法律权利的具体影响;
– 签署该协议的利弊及后果;
– 双方律师需出具书面证明,确认已提供上述法律建议,该证明通常附于协议之后;
– 双方律师的法律意见声明副本需交换;
– 该协议必须为有效存续状态,未被终止或宣告无效。

为什么要签署财产协议?

签署财产协议的主要优势包括:

– 为伴侣关系提供清晰的财务预期和安排,显著减少未来潜在争议;
– 有效保护个人、家族或企业资产,尤其适用于资产结构复杂或拥有家族企业的一方;
– 避免关系破裂时通过诉讼解决争议,节省时间、精力与经济成本;
– 协议内容高度灵活,可根据双方特殊的家庭结构、财务状况及未来规划进行个性化定制。

这类协议特别适合以下人群:

– 有明确遗产或财富传承规划的个人;
– 关系中一方拥有显著多于另一方的财富或商业资产;
– 重组家庭,需对各自婚前子女的财产利益作出安排;
– 希望建立稳定、透明财务基础的伴侣。

财产协议是否可能被法院推翻?

是的,在特定情况下,法院有权撤销财产协议。常见原因包括:

– 财产协议是在欺诈、胁迫、不当压力或误导下签署的;
– 一方未就其财产与财务状况进行真实、全面和准确的披露;
– 财产协议条款在实际操作中无法执行;
– 财产协议的执行将对一方或相关未成年子女造成严重困难或显失公平的后果。

因此,确保财产协议的合法性、公平性与可执行性至关重要。双方在签署前寻求专业律师提供独立、详尽的法律建议,是规避未来法律风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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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证与海牙认证:跨国法律文件的双重保障

什么是国际公证书?

国际公证书是指由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签署并认证的文件,是专门用于在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事务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文书。由于各国法律体系的差异,国际公证书的作用在于确保文件能够在多个国家之间合法使用,避免文书在国际事务中因不符合其他国家法律要求而失去效力。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通过验证签字人身份、确认文件内容的真实和合法性,使文件具备跨国法律效力。

在国际事务中,文书只有在获得公证后,才能被目标国家的法院或其他机构接受。例如,一个在澳大利亚签署的合同,想要在美国或中国具有法律效力,首先需要由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进行公证,然后通过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所在国的外交部门进行海牙认证(Apostille)或领事认证来背书公证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谁有资格提供国际公证服务?

在澳大利亚,只有资深的执业律师(至少有五年经验)才能被任命为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需要通过特定的公证实践课程,并获得最高法院的任命。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与太平绅士(Justice of the Peace, JP)的主要区别在于:太平绅士的服务仅限于太平绅士所在的澳大利亚州内,而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则被国际承认,专门处理涉及跨州和跨国的法律文件。

国际公证

公证件的验证与DFAT的角色

在完成公证后,文件通常还需要外交贸易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简称 DFAT)的进一步认证或附加认证书(Apostille)。Apostille 是一份国际认证文件,用于证明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的签字和印章的真实性,适用于《海牙公约》成员国,因此常常被称作 “海牙认证”。对于非《海牙公约》成员国,公证文件需要通过DFAT的认证,并进一步在目标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领事认证。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3年11月7日,中国正式加入了《海牙公约》,这使得在跨国文件的使用和认证方面变得更加简化。针对中国的文件无需经过繁琐的领事认证程序,只需通过一个简单的海牙认证 (Apostille)即可。这项公约适用于出生证明、婚姻证书、学历证明、公司注册文件等公共文件。

如何获取海牙认证 (Apostille)?

获得海牙认证 (Apostille) 的过程通常包括两个步骤:首先,文件需要由国际公证律师 (Notary Public) 进行公证,出具公证书。其次,公证后的文件需要提交给DFAT进行认证。

验证国际公证书的真实性

一旦文件经过国际公证律师 (Notary Public) 公证,DFAT可以通过其官方注册表验证国际公证律师 (Notary Public) 的签名和印章。然后,DFAT会根据文件目的地国家的要求,附加认证书或进行文件认证,以确保文件在国际上的有效性。DFAT在其印章和证书上还提供了一个在线验证链接,方便核实文件。这为全球范围内的文件合法使用提供了保障,防止文件伪造或身份欺诈。

国际公证

如果您在澳大利亚需要公证服务,欢迎咨询我们的专业国际公证律师,我们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在悉尼、墨尔本均设有办公室,并且开通线上法律咨询服务。有专业的华人律师可以提供英语、普通话或粤语服务。我们致力于提供快捷、可靠、公正的公证服务,让您无后顾之忧。

公证书的常见类型

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通过验证签字人身份、确认文件内容的真实和合法性,使文件具备跨国法律效力。以下是公证书的主要作用及常见类型:

      • 授权书(Power of Attorney):用于赋予他人代表签字人进行某些法律或财务操作的文件,特别是在跨国事务中被广泛使用。
      • 宣誓书(Affidavits):签署人以宣誓或庄重声明方式提交的书面文件,通常用于法律程序中,尤其是在跨国诉讼或法律要求中。
      • 同一人声明(Same Person statements):用于证明一个人在不同文件中以不同名字出现的情况,通常用于处理移民申请、签证申请或其他法律事务。
      • 合同(Contracts):公证人对国际合同进行认证,确保其在国外具有法律效力,特别适用于跨国业务或财产交易。
      • 文凭或学历证书(Educational Certificates):学生在国外申请学校或工作时,公证人对其文凭或学历证书进行认证,使这些文件在外国得到承认。
      • 副本认证(Copy Certifications):公证人可以对文件副本进行认证,确保其与原件一致,如护照副本等。
      • 遗嘱和财产转让文件(Wills and Property Transfer Documents):这些文件在跨国遗产继承或财产转让中需要经过公证,以确保在国外具有法律效力。
      • 公司文件(Corporate Documents):公司文件如公司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等,在公司涉及跨国业务时需要经过公证和认证,确保这些文件在国外具有法律效力。
      • 结婚和出生证明(Marriage and Birth Certificates):这些文件在申请外国签证、移民、或跨国婚姻登记时经常需要公证认证。
      • 保险和金融文件(Insurance and Financial Documents):在处理跨国保险索赔或金融交易时,相关文件如保险单或贷款协议等,往往需要公证人进行验证。

国际公证

总结

总而言之,公证服务在确保跨国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方面起着关键作用。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处理国际事务时,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的帮助都能确保文件符合目标国的法律要求,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如果您对以上国际公证服务的具体方面感兴趣,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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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满足华侨回国上学材料公证及审核要求?

澳洲华侨想要回国上学该怎么做?

现如今,在澳洲的很多华侨子女希望未来可以去国内的高校进修。 为了解决华侨回国上学的问题,目前国内已经有了许多相关政策。华侨可以通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简称“全国联招”) 就读中国内地高校。

“全国联招”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考生在联招办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3月16日至31日考生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考试科目分为文史类和理工类,相较全国普通高考,该考试难度较低。“全国联招”整个考试和获取的学历都是正规的,被社会认可的,毕业后与一般高考生是没有差别的,以相同的学历参加就业,是回国发展的好办法 。

根据最新发布的《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 在报名全国联考以及入学时,华侨考生需要进行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出入境记录审核。 以上审核过程包含对于公证材料的严格审核以及检验。因此报名全国联考以及入学时,递交满足审核标准的公证材料是极为重要的。

华侨子女回国

身份材料公证

根据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的要求,以下身份证件需要进行国际公证。

  • 华侨考生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如考生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考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

对于此类文件公证,我所国际公证律师可进行真实复印件公证及翻译服务。

  • 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2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 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

对于此类文件公证,我所可以协助您办理澳大利亚签证状态以及在澳居留期间的公证。

学历材料公证

根据联招办的要求,以下学历证件需要进行国际公证:

  • 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证明材料。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递交该考生所在国外交部门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海牙认证书(中文版)。

针对此类文件公证,我所可以协助您办理澳大利亚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公证和海牙认证。我所还会与出具学历证书及成绩单的澳大利亚学校取得联系,核实学历证书,成绩单的真实性以满足联招办的要求。

出入境记录公证

针对联招办的出入境审核,我所可协助向澳大利亚移民局申请您的出入境记录并进行公证和海牙认证。

出具委托书

根据联招办的要求,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华侨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现场报名确认。

如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报名点同意后方可委托亲属代理确认,确认时应出示考生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考生报名材料。每位代理人只能为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针对以上情况,我所可协助您出具委托书以及进行委托书的公证,您指定代理人后,我们可以协助您撰写委托书详细内容并进行公证。

依据联招办的要求,以上所有公证材料均要求海牙认证,因此,我所为您提供海牙认证服务及翻译服务,以协助您满足联招办的材料审核要求。

国际公证流程

  1. 首先,您需要与国际公证律师预约公证时间,确定公证类别及所需文件。若所需文件耗时较长,您可以提前将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国际公证律师,提前起草好初稿。
  2. 其次,在预约的当天,您需要带上您本人有效的护照和驾驶执照或者Photo Card以做身份认证;与国际公证律师见面后,由国际公证律师确认您的身份,并起草公证书。公证书起草时间取决于您所认证的文件类别,短则当天可以完成公证服务,长则需要一至二个工作日。若您没有驾驶执照或者Photo Card,则需具体与国际公证律师沟通,以确保携带足够100分身份认证的证件。
  3. 再次,您需与澳大利亚外交部驻新南威尔士州办事处预约,办理海牙认证。该步骤的办理时长一般为递交文件后的三到七个工作日。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 一般预约排队需要30天左右。

吴戈律师是格诚联合律师行的主任律师,在财产法,移民法,商业法,公司法,合同法,民事刑事和家庭法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吴戈 律师

吴戈律师同时具有国际公证师资格,在澳执业已逾17年,在国际公证, 外交认证,领事认证等业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我们在悉尼、墨尔本均设有办公室,向广大客户朋友提供快捷高效的国际公证服务。服务内容涵盖:授权书公证,声明书公证,名称变更公证,出生公证,单身公证,死亡公证,公司合法注册公证等内容。并且开通线上法律咨询服务,有专业的华人律师可以提供英语、普通话或粤语服务,如果您在国际公证方面有任何需求,敬请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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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版物仅为一般法律信息,不代表任何具体的法律建议。对于任何引用、比照、类推、依靠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此处的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我们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转载或引用该文章的任何内容,请私信沟通授权事宜。

2025年澳洲离婚申请费用明细 | 格诚联合律师专业解析

在澳大利亚,虽然离婚申请流程相对标准化,但许多当事人对实际费用、是否需要请律师以及如何申请费用减免仍存疑惑。如果你正计划开始离婚程序,本文将为你清晰拆解2025年澳洲离婚申请的全部费用组成,帮助你合理预算、降低法律风险,并选择适合的专业协助。

澳洲离婚申请的主要费用有哪些?

根据澳洲联邦巡回及家庭法院(FCFCOA)公布的标准,2025年离婚申请涉及以下几类常见费用:

费用类型 金额(2025年) 说明
离婚申请费(Application for divorce) $1,100 AUD 单方或双方申请均适用
费用减免(Application for divorce – reduced fee) $365 AUD 符合特定条件者可申请减免
同意令申请 (Application for consent orders) $200 AUD 涉及法律文件起草
送达费用(Service Fee) $100 AUD 起 单方申请时,需将材料送达对方

 

离婚律师

离婚申请费用可以减免吗?

如果你属于以下任一情形,有资格申请减费至$365澳币:

  • 持有联邦医疗卡(Health Care Card)、养老金卡、老年卡等;
  • 正在领取Centrelink津贴,如Austudy或Youth Allowance;
  • 正接受法律援助;
  • 年龄未满18岁或处于羁押状态。

注意:若为双方共同申请,双方皆需符合减免资格才可享受优惠。

是否需要聘请离婚律师?

虽然你可以自行提交离婚申请,但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由经验丰富的家庭法律师提供协助:

  • 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 你认为对方可能会反对申请;
  • 家暴历史或需要制定特别法律策略;
  • 希望避免程序错误、拖延或被驳回的风险。

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提供灵活的计费方式,帮助你掌握预算、安心委托。

离婚流程不必独自面对,让格诚联合律师为您护航

离婚不仅是一纸程序,更牵动着生活的多个层面。格诚联合律师团队,专注处理各类离婚案件,包括:

  • 单方或共同离婚申请
  • 财产与资产分割
  • 子女抚养与探视安排
  • 家暴保护令与紧急法律介入
  • 跨国婚姻与境外送达程序

我们承诺:

  • 费用公开透明,无隐藏收费
  • 提供固定费用服务,预算可控
  • 一对一家庭法律师,全程把关
  • 快速响应、高效办理、用心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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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的亲子安排指南

在澳洲,离婚后如何妥善安排孩子的抚养与探视?本文详细介绍亲子计划与同意命令的区别、调解流程、法院程序及常见问题,帮助父母在不伤害孩子利益的前提下,理性解决亲子安排争议。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指导与支持。

如何确定亲子安排?

在不需要走上法庭的情况下,父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协商亲子安排:

  1. 律师协商:双方律师通过沟通和书面往来提出各自方案,尝试达成协议。

  2. 家庭纠纷调解(Family Dispute Resolution):由专业调解员主持,可以面对面、电话或分开进行,帮助双方解决争议,拟定亲子安排。

如果双方成功达成协议,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formalise 安排:

  • 亲子计划(Parenting Plan
    这是一份由父母自愿签署的书面协议,具有灵活性,可以根据孩子成长或情况变化进行调整。但需要注意,亲子计划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如果一方不遵守,法院无法强制执行。不过法院在未来作出新的命令时,会考虑现有的亲子计划。

  • 同意命令(Consent Orders
    这是一份经过法院认可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若有一方违反,同意命令可作为法院执法的依据,另一方可以申请违反命令(Contravention)程序。

亲子安排

什么时候需要申请法院命令?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或被阻止与孩子接触,就需要考虑向法院申请亲子命令。
但需注意,法院诉讼应是最后的选择。在提起诉讼前,除非情况紧急或涉及家庭暴力,双方必须参加调解。调解结束后,会获得一份 第60I证书Section 60I Certificate),该证书是申请法院程序的必要材料。如果因家庭暴力等原因调解不适合,这也会在证书上注明。

法院如何考量亲子安排?

法院在决定亲子命令时,始终以“孩子的最佳利益(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为最高原则。通常希望父母能共同分担对子女重大事项(如医疗、教育、宗教等)的长期决策责任。

法院的首要考量包括:

  • 促进孩子与父母双方保持有意义的关系;

  • 保护孩子免受身体或心理伤害,包括防止接触家暴、忽视或虐待。

此外,法院也会考虑:

  • 孩子的意见;

  • 孩子与父母、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的关系;

  • 父母是否积极参与孩子生活和决策;

  • 父母是否履行抚养义务;

  • 变化对孩子的影响(如与父母分离);

  • 实际的探视困难及费用;

  • 父母及其他照顾者的能力,包括情感与智力需求;

  • 孩子的年龄、性别、文化背景;

  • 是否涉及土著文化身份(若适用);

  • 父母对孩子的态度及责任感;

  • 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或相关保护令;

  • 法院认为有助于减少未来诉讼的其他安排。

如果孩子平分时间与父母相处不适合,法院会考虑安排孩子与主要照顾方同住,同时与另一方保持定期、实质性接触。通常包括周末、节假日、学校假期等特别时段。具体安排会根据孩子年龄和发展阶段调整。

澳洲法院程序概述

在澳洲,若进入法院程序,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会指定独立儿童律师(ICL)参与,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同时,法院可能安排家庭争议会议(CDC),由家庭顾问(心理学家或社工)与各方分别面谈,评估争议、风险、孩子需求及共同育儿情况,并提交报告供法院参考。

在最终庭审前,法院还可能要求进行家庭评估报告,包括访谈家长、观察亲子互动、联系医生、老师及调取其他相关材料。

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支持

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坐落在澳洲悉尼,并在墨尔本设置办公室,在澳成立逾15年,拥有资深经验的澳洲持牌律师,为广大华人朋友提供最专业的澳洲法律服务。我们致力于为每一位父母提供清晰、细致的指导。无论您希望进行面对面咨询,还是选择更加经济实惠的在线亲子命令申请服务,我们都能协助您顺利处理亲子安排事宜,减少焦虑,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法律意见应根据个人情况而定。建议在采取任何法律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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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与签证|为什么选择移民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

移民到澳大利亚,尤其是选择悉尼作为定居城市,是一项重大的生活决策。澳洲因其优越的教育资源、医疗体系和生活质量,吸引了无数海外申请者。然而,澳大利亚的移民法律体系相当复杂,签证审理流程也常常因政策变化而产生变数。此时,寻求专业移民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不仅能显著提高签证通过率,也能让整个申请过程更加安心有序。

澳洲移民律师

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您的移民规划专家

在悉尼,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以其扎实的法律背景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无数申请人提供了精准、高效的移民服务。我们的律师团队均为注册法律从业人员,深谙澳洲移民法规,能够根据个人背景、职业类别、学历情况等因素,为客户量身定制移民方案。

为什么选择专业移民律师而不是自己申请?

1. 精准把握移民政策

澳大利亚的移民政策时常调整,一些细节性的变化可能直接影响签证结果。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能够第一时间掌握政策动态,避免因信息滞后导致申请失败。

2. 个案评估与方案定制

移民不仅仅是提交一堆表格,更是一个系统性规划的过程。格诚律师会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是否有雇主担保、是否申请独立技术移民、是否申请配偶签等)进行详尽评估,制定最合适的路径。

3. 避免常见错误,提升成功率

据数据显示,经专业律师协助的签证申请,其成功率可比自主申请提升约50%-60%。专业团队能帮助客户规避文件遗漏、信息填写错误等常见失误,提升申请效率。

悉尼移民律师的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 文件准备与审核: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符合签证要求;

  • 签证类型分析与选择:帮助客户明确适合自身条件的签证类别;

  • 提交申请与后续跟进:全程与移民局沟通,及时反馈申请进度;

  • 应对复杂或被拒案例:如遇签证被拒,我们可以提供复议或上诉支持。

如何判断一个移民律师是否值得信赖?

选择靠谱的移民律师,以下几个标准不可忽视:

法律资格认证

确保律师在澳大利亚有合法从业资格,注册在案,且拥有专业移民法律背景。

当地实务经验

熟悉悉尼及新州的政策特点,对本地的雇主资源、行业需求、教育体系有深入了解。

客户口碑与成功案例

真实客户评价往往最能反映服务质量。格诚律师事务所长期保持高满意度,服务范围涵盖各类签证申请,包括189独立技术移民、190州担保、配偶签证、学生签证等。

快速指南: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移民律师?

  • 搜索并比较律所评价:查看Google评论、社交平台反馈;

  • 安排初步咨询:了解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沟通方式是否适合自己;

  • 核实律师注册信息:确认对方为MARA注册代理或持牌律师;

  • 提问签证策略:评估其是否能根据你个人背景制定详细策略。

最后建议

移民不仅仅是一次搬迁,更是生活方式、职业发展甚至家庭未来的全方位转变。在这一重大转折点,拥有一位专业、负责、值得信赖的移民律师,将是您走向澳洲生活的关键一步。

如果您正在考虑移民澳大利亚,尤其是目标定居悉尼,欢迎联系我们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我们将为您的新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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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澳洲移民法领域,帮助您安全、合法、快速通往澳洲之路。

2024年澳洲家庭法重大改革:孩子抚养权的新规定

重要变更

2023年10月19日,澳大利亚议会通过了《2023年家庭法修正案》和《2023年家庭法修正案(信息共享)法案》,这些修订将对法院在孩子抚养安排上的裁决方式带来重大影响。新法将于2024年5月6日正式生效。

取消平等抚养责任的推定

以往,法院通常假定父母双方承担平等的抚养责任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然而,新法律取消了这一默认假设,意味着法院在决定抚养权时,不再默认父母必须以50/50的比例分担抚养责任。

如果父母在孩子的抚养决定上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直接评估某一方的决定是否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并据此作出裁决。此项改变使法院可以更加灵活地调整监护安排,以确保孩子的福祉。

孩子的最佳利益如何判断?

法院在确定抚养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孩子及其照顾者的人身安全(如家庭暴力历史及相关法庭命令)。
  • 孩子的意愿(视其年龄和成熟度而定)。
  • 孩子的成长、心理、情感及文化需求。
  • 监护人是否具备满足孩子需求的能力。
  • 孩子与父母及其他重要亲属(如祖父母、兄弟姐妹)的关系是否有益于其成长。
  • 其他与孩子具体情况相关的因素。

孩子抚养权的新规定

新法对正在进行的抚养案件有何影响?

如果您的抚养案件正在进行中,或者您计划与另一方讨论育儿安排,新法律将适用于您的案件。

若您已有现行的法院命令,这些变更不会自动影响现有的监护安排,您仍需继续遵守原有命令。但如果您或孩子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并且变更监护权更有利于孩子的最大利益,您可以向法院申请修改现有命令。

如何应对新法律的变化?

如果您在育儿安排上与另一方无法达成共识,或希望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安排,请尽快联系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我们的家庭法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建议,并制定有效的法律策略,以确保您的权益和孩子的最佳利益。

孩子抚养权的新规定

提交申请的注意事项

对于计划向法院提交申请的当事人或律师,需要注意新法律对案件的影响。例如,申请抚养令或违反命令的案件,应充分考虑新法生效的时间,以确保案件能够按照新规定顺利推进。

如果案件的下一次庭审安排在2024年5月6日之后,新法律将适用于该案件。因此,律师和当事人在提交材料或申请法院命令时,应确保其符合新的法律规定。例如,如果一份申请于2024年3月1日提交,并计划在2024年5月8日进行临时庭审,那么该临时庭审将适用新的法律规定。

申请同意令的注意事项

如果2024年5月6日之后,法院审理涉及抚养权的同意令申请,即便该申请是在该日期之前提交的,仍需满足新法的要求。若申请内容不符合新法的标准,法院将不会批准相关命令。因此,计划提交同意令的当事人应考虑新法律的影响,并合理安排申请时间。通常情况下,法院在收到同意令申请后约两周内会作出裁决。

其他法律资源与建议

关于这些法律变更的具体影响,如“取消平等共同抚养责任的推定”或“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调整,建议参考澳大利亚总检察长办公室发布的相关资料:

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个案咨询,建议寻求独立法律意见。您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机构、社区法律中心或私人律师事务所获得专业建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供一般法律知识参考,不能替代针对个别问题的具体法律建议。法律事务较为复杂,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符合您个人情况的法律指导。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对因上述信息的使用或疏漏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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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外国人买房禁令:2025年4月起禁止外国人购买现房

2025年2月,澳大利亚政府宣布了一项新的外国人买房禁令房地产政策,规定从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期间,禁止外国人购买现房(二手房)。禁令不适用于新建房屋、空地和期房,并在两年后审查是否延长。这一政策旨在遏制外国投资者囤积土地的行为,确保本地居民能够更顺利地进入房地产市场。此举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外国人买房禁令

外国人买房禁令

此前,尽管外国人在澳大利亚购买二手房受到一定限制,但持有合法临时签证(如学生签证或工作签证)的外国人仍可通过向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申请获得购买资格。另外,外国投资者在购买空置土地后,虽然被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开发,但政府的监管力度较为薄弱,惩戒措施也相对有限。而当下澳大利亚政府近期出台的新规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限制外国人和临时居民购买现房

  • 外国买家及临时签证持有者不得购买澳洲已建成的房产。
  • 该禁令自2025年4月1日起生效,并持续至2027年3月31日,期间政府将评估政策是否延续或永久执行。
  • 针对囤积土地但未开发的海外投资者,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并投入890万澳元进行审计。

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 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将严格审查购房资格,确保符合相关法规。
  • 非法购置房产者或将面临强制出售及高额罚款。

加大本地购房者支持力度

  • 推出一系列政策,降低首次购房者的置业门槛。
  • 可能增加本地居民的购房补贴及税收优惠。

什么是新房?

根据澳洲外资购房法规,新房(New Dwelling)通常指:

  • 在住宅用地上新建、正在建造或刚建成的房屋;
  • 从未被出售或占用过的住宅;
  • 楼花交易中,若房产未被任何人居住超过12个月,可被认定为新房(产权变更作为依据)。

限制条件:
外国买家不得购买用于1对1重建的独立新房,即若房主拆除旧房并建造新房但未增加房产数量,则该房产不属于可被外籍人士购买的新房范畴。

更多关于新房定义的信息,请参考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官网: 澳洲税务局 – 外国投资住宅政策

举例说明

  • 案例1:
    海外投资者A想购买一套房产,该房屋原为旧房,现房主拆除后重建了一栋新房,并在过去12个月内无人居住。尽管房子是新建的,但因未增加住房总量,该房屋不符合“新房”标准,A无法购买。 然而,如果该房主拆除旧房并在原地建造两套或以上的住宅,则这类房产符合“新房”定义,外国投资者可购买。
  • 案例2:
    买家B购买楼花后将合同转让给买家C。如果合同中的卖方是开发商,则该房产可被视为新房;但若合同卖方是B,则该房产视为二手房,即便B仅持有该房产极短时间,产权记录仍将B视为首任业主。

外国人买现房禁令影响有哪些?

该政策适用于非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个人及由外国人控股的企业或信托基金,包括:

  • 学生签证(subclass 500)、
  • 毕业生工作签证(subclass 485)、
  • 雇主担保工作签证(subclass 482、457)等临时签证持有者。

政策生效后,外国买家无法购买二手房,但新房和期房不受影响。这对计划长期在澳洲投资房产的外籍人士来说,无疑增加了限制。

打击囤地行为:监管力度显著加强

新政策不仅限制了外国人购买现房,还进一步加大了对囤积土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现行规定,外国投资者在购买空置土地后,必须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开发。然而,由于过去监管力度不足,部分投资者购入土地后未按时开发,而是等待土地价格上涨后出售获利。

新政策实施后,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和财政部(Treasury)将加强对外国投资者囤地行为的审计和监管,严格识别并处罚那些未按规定开发土地的投资者。这一举措旨在确保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遏制投机行为对房地产市场造成的不良影响。

外国人买房禁令期限与未来评估

这一禁令将持续两年,至2027年3月31日结束。届时,政府将根据政策实施效果和市场状况,评估是否需要延长禁令期限。在此期间,外国投资者将无法通过任何方式购买澳大利亚的现房。

2025年4月1日前的最后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5年4月1日之前,持有合法签证的外国人仍可向FIRB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资格。因此,有意在澳洲购买二手房的外国投资者需尽快采取行动,以确保在政策生效前完成交易。

咨询专业房产律师

此次政策调整显示出澳大利亚政府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决心,旨在保障本地居民的购房权益,并打击市场投机行为。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深入了解政策变化并尽早做好应对规划至关重要。建议有购房需求的投资者及时咨询专业房产律师,以便获取详细政策解读和最佳购房策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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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408工作场所正义签证:保障海外员工权益

在澳大利亚,海外员工的权益保护一直备受关注。2024年7月,澳大利亚移民局推出了全新的408签证分支——工作场所正义签证(Workplace Justice Pilot Visa,旨在为遭受职场剥削的临时签证持有人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本文将详细解析该签证的背景、申请条件、流程以及实际案例,帮助您全面了解这一重要签证类型。

408工作场所正义签证概述

Workplace Justice Pilot Visa (subclass 408) 是什么签证?408工作场所正义签证是澳大利亚临时活动签证的一部分,专为在澳大利亚工作期间遭受剥削的临时签证持有人设计。该签证允许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停留6至12个月,以追索其职场剥削赔偿。在此期间,持有人可无限制工作(包括自雇),不受行业或雇主限制,同时可携带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408工作场所正义签证申请条件

要成功申请408工作场所正义签证,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签证要求:持有附有工作许可的实质性临时居留签证,且该签证的剩余有效期限不超过28天;或者上一份所持有的附有工作许可的实质性临时居留签证在递交该408签证申请时已过期,但过期时间不超过28天。

  2. 活动相关性证明:拥有在工作场所遭受剥削的证明,并能够解释为何留在澳大利亚进行工作场所剥削索赔是有益或必要的。

  3. 健康与品行要求:满足澳大利亚移民局规定的健康和品行标准,可能需要提供健康检查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4. 资金证明:证明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在澳大利亚的生活开支。

申请流程

申请408工作场所正义签证的流程包括:

  1. 准备材料:收集身份证明、雇佣合同、工资单、工伤报告等相关文件。

  2. 获取证明信:联系相关政府机构或经认可的第三方,获取证明信,确认留在澳大利亚进行索赔的必要性。

  3. 提交申请:通过澳大利亚移民局官方网站在线提交申请,上传所需材料。

  4. 等待审核:移民局将审核申请材料,可能要求提供额外信息或参加面试。

  5. 签证批准:一旦申请获批,申请人将收到签证批准通知。

408工作场所正义签证

实际案例分析

近期,我们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Legal Point Lawyers)接到一位持打工度假签证的客户Lucas(化名)的求助。Lucas的签证还有两个月到期,计划转为学生签证,但由于圣诞假期临近,学校无法及时提供录取通知书,可能导致他逾期滞留澳大利亚。更糟糕的是,Lucas在悉尼一家钢铁厂工作期间,长期被要求加班,未获得应有的工资,且工作环境缺乏安全措施,导致他在一次加班中手指严重受伤,伴随失眠和焦虑等心理问题。

针对Lucas的情况,我们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移民律师团队建议他申请408工作场所正义签证。该签证可以确保海外身份员工在澳大利亚工作场所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和公平执行。

在收集相关雇佣和工伤文件后,律师团队联系了相关政府机构,提交了充分的法律证据。一周后,Lucas获得了面试机会。在工伤律师的协助下,政府机构认定Lucas未获得应有的工资(包括养老金),且雇主违反了职场健康安全规定。在获得证明信的三天后,律师团队顺利递交了408签证申请。令人惊喜的是,在完成体检和无犯罪证明后的两周内,Lucas便收到了移民局的签证批准通知,而该签证的标准审理周期通常为11至15个月。

408工作场所正义签证的优势

  • 无需申请费:该签证免除申请费用,减轻了申请人的经济负担。

  • 工作权限广泛:持有人可在澳大利亚期间无限制工作,包括自雇,且不受行业或雇主限制。

  • 家庭成员可随行:申请人可携带家庭成员一同申请,共同在澳大利亚生活和工作。

  • 可续签:如果索赔在签证到期前尚未完成,申请人有资格再次申请该签证,但需获得新的证明信。

结语

408工作场所正义签证的推出,为在澳大利亚遭受职场剥削的临时签证持有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途径和保障。如果您在澳大利亚工作期间遭遇工资拖欠、职场欺凌、骚扰、不公正解雇或被迫超时工作等问题,且担心现有签证被取消或没有足够时间在澳大利亚维护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在悉尼和墨尔本均设有办公室,拥有丰富的移民法律服务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帮助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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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离婚律师解读:澳洲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知识

在澳洲,当婚姻无法挽回地破裂时,除了向法院申请离婚令 (Divorce Order) 终止婚姻关系,财产分割也是离婚或分居后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那么,如何在澳洲合理合法地进行财产分割?以下内容将为您详细讲解相关法律依据与常见问题。

财产分割的三种主要途径

  1. 财产协议
    财产协议是一种较为灵活的方式,允许双方通过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而无需诉诸法庭。《1975年联邦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 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居后或离婚前后签订财产协议,用以明确财产分配的安排。签署财产协议前,双方需获得独立法律建议,以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否则,协议可能因表述不清或法律程序不规范而无效。例如,在Warrick & Mia一案中,由于“基于贡献分配”定义模糊,导致财产协议被判无效。因此,起草财产协议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2. 仲裁
    仲裁是另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由双方共同选定的仲裁员进行裁定。仲裁通常比诉讼更快速且保密性更强。仲裁结束后,裁决结果需经法院登记才能具备执行力。仲裁的优势包括:

    • 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仲裁员
    • 程序灵活,时间和地点可协商
    • 过程保密,不公开记录

    然而,仲裁也需符合程序公正要求,如有欺诈或未披露重要信息等情况,仲裁裁决可能被法院撤销或变更。

  3. 诉讼
    如果无法通过财产协议或仲裁解决财产分割争议,诉讼成为最后的选择。当离婚令生效后,当事人需在12个月内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令;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则有两年期限。逾期申请需提供充分理由,由法院决定是否接受。法院通常通过以下四步法处理财产分割案件:

    • 计算资产池:双方需全面披露财务状况,资产池包括所有共同资产与债务的总值。
    • 评估贡献:考虑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财务及非财务贡献,例如收入来源、家务劳动及子女照顾等。
    • 评估未来需求:分析双方未来的经济需求,如健康状况、收入能力及子女抚养责任。
    • 确保公平:法院最终需确保财产分割在所有情况下都公平合理。

    若存在对方擅自转移或处置资产的风险,当事人可申请禁止令 (Injunction),或通过产权登记告诫 (Caveats) 保护合法权益。

为什么选择专业律师?

财产分割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程序。资深离婚律师不仅熟悉澳洲家庭法,还能为您量身定制解决方案,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为何选择我们?

作为在澳洲拥有15年以上经验的资深律师事务所,我们深知每一位客户的需求都独一无二。我们律所在澳洲悉尼、墨尔本均设有办公室,提供流畅的英文、普通话、粤语服务。无论您面临的是复杂的财产分割、调解仲裁,还是需要启动诉讼程序,我们的专业团队都将为您提供全方位支持和个性化服务。

如果您正为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感到困惑,或者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悉尼离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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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离婚律师FAQ:离婚律师帮助解答常见问题

在澳大利亚,离婚是一个法律程序,涉及多个方面,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配偶支持等。离婚律师在处理这些法律事务时扮演着关键角色。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澳洲离婚法律流程和费用,本文总结了澳大利亚离婚律师常见问题,并提供权威解答。

悉尼离婚律师

1. 澳洲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流程是通过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进行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申请离婚:夫妻一方或双方可提出离婚申请。根据法律,双方必须分居至少12个月才能提出离婚。
  • 法院审核:提交离婚申请后,法院将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是否满足分居要求。如果没有争议,法院通常会批准离婚。
  • 离婚裁决:法院将在审查完毕后发出离婚裁决书,确认婚姻正式解散。

如果存在子女抚养问题,法院还会安排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如果财产有争议,离婚律师将协助您进行调解。

资料来源:https://www.fcfcoa.gov.au/fl

2. 离婚时需要支付律师费用吗?

离婚的律师费用因律师的资历和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异。通常,离婚律师会按小时收费,但也有固定费用的情况。以下是几个常见的费用类型:

  • 固定费用:如果案件简单(例如双方没有争议),律师可能会收取固定费用。
  • 按小时收费:对于较为复杂的离婚案件,律师通常按小时收费。

请注意,虽然律师费用可能相对较高,但专业的离婚律师能帮助您减少复杂程序和法律纠纷,确保您的利益得到最大化保障。

资料来源:https://www.fcfcoa.gov.au/fl/fees/fl-fees

悉尼离婚律师

3. 我应该如何选择合适的悉尼离婚律师?

选择合适的离婚律师非常重要,以下是选择律师时的一些建议:

  • 专业经验:确保律师专注于家庭法领域,具备处理离婚案件的经验。
  • 收费透明:在聘请律师之前,要了解收费标准和费用结构,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 口碑和推荐:通过在线评价、朋友或家庭的推荐来选择律师,了解律师在类似案件中的表现。

我们格诚联合悉尼的离婚律师团队,提供专业的离婚法律服务,并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定制解决方案。

详细请参考:https://legalpointlawyers.com.au/service/divorce-family-law/?lang=zh-hans

4. 离婚涉及子女抚养时,法院如何裁决?

在澳大利亚,离婚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法院的裁决会基于“子女最大利益”原则。法院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 子女的年龄和健康状况
  • 双方父母的关系与配合程度
  • 子女的情感联系与照顾需求
  • 父母的监护能力

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定抚养权。如果有涉及家庭暴力或其他危险因素,法院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安全和福祉。

5. 如何处理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在澳大利亚,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依据《家庭法》的规定,考虑公平原则。财产包括婚姻期间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分割过程通常会考虑:

  • 双方的财务贡献(直接和间接)
  • 双方的非财务贡献(家庭工作、照顾子女等)
  • 离婚后各自的需要(例如收入状况、健康等)

财产分割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达成,也可以通过调解或法院裁定。通过悉尼的专业离婚律师协助,能够更好地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更多财产分割信息:https://legalpointlawyers.com.au/family-law-financial-agreement-assets/?lang=zh-hans

悉尼离婚律师

6. 如果我想要快速离婚,应该怎么办?

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可以通过简易程序处理,尤其是在双方没有子女、财产争议且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通常,法院会更快地审理这样的案件。但即便如此,仍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如分居证明),并满足法院的要求。

提示:如果您的情况复杂,建议咨询离婚律师,以确保所有法律文件准确无误,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相关参考:https://www.familylaw.org.au/

7. 如何应对离婚带来的心理压力?

离婚不仅是法律程序,更涉及情感和心理的调整。许多人在离婚过程中感到焦虑和压力。以下是几种应对方法:

  • 寻求心理咨询:专业心理咨询师能帮助您处理离婚带来的情感困扰。
  • 加入支持小组:通过参加离婚支持小组,您可以与经历类似情况的人交流,获得情感上的支持。
  • 保持积极心态:虽然离婚过程可能痛苦,但它也是开始新生活的机会,保持积极的态度有助于顺利度过这一阶段。

相关心理支持资源:https://psychology.org.au/

在澳洲,离婚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程序,因此,寻求一位专业的离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无论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还是离婚程序中的其他法律事务,专业的律师都能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帮助。在选择律师时,务必了解其资历、收费标准及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

我们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分别在悉尼、墨尔本设有办公室,有经验丰富,实力强大的专业华人律师团队,提供普通话、粤语、英语多语言服务。如果你正面临离婚问题,建议尽早与我们的专业律师联系,以便在法律框架下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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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出版物提供介绍性的一般信息,无意也不应作为法律或其他专业建议的替代品。尽管在制作本出版物时已采取一切谨慎措施,但作者或我们公司不接受、保证或暗示任何法律责任或义务,并且特此明确声明不承担任何责任。

482签证放宽,澳洲雇主担保签证迎来重大利好

2024年对于澳洲雇主担保签证的申请人来说,是充满机遇的一年。澳大利亚政府在其2024-2025年联邦预算中,针对482临时技术短缺签证(Temporary Skill Shortage Visa, subclass 482)引入了一系列重大改革,这些新政策将从2024年11月23日起生效。这些变化不仅大幅放宽了签证申请条件,还为移民澳洲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路径。无论是留学生还是希望长期定居澳洲的技术工人,这些政策变化都值得你关注!

482签证

482签证与186签证的介绍和区别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变化,先让我们简单了解一下这两种签证的区别:

482签证是一种临时工作签证,允许持有人在澳洲工作2到4年,具体时长取决于提名职业的清单类别。签证持有人需要由澳洲的合法雇主担保,并且只能为该雇主工作。持有此签证的工人有机会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申请永居签证。

186签证则是一个永久居留签证,允许申请人和他们的家人在澳洲永久居住、工作和享受福利。申请人通常需要通过482签证或其他途径积累足够的工作经验后才能申请186签证。

482签证

482工作签证的基本申请条件

  • 职业要求:申请人的职业必须在澳洲移民局的职业清单(MLTSSLSTSOLROL)上。
  • 雇主担保:申请人必须获得合法澳洲雇主的担保,且该雇主需被批准为担保资格的雇主。
  • 工作经验:申请人通常需要有至少1到2年的相关工作经验(2024年11月23日起,部分申请人仅需1年工作经验)。
  • 英语水平:申请人需满足英语语言要求,通常要求雅思总分5.0或相应的其他英语测试成绩。
  • 健康与品行要求:申请人需通过健康检查和品行测试,以确保符合签证的健康和品行标准。
  • 工资要求:申请人的年薪需符合澳大利亚市场工资标准(TSMIT),以确保申请人不会影响澳大利亚本地劳动力市场。

工作经验要求缩短

新政策的最大亮点是将申请482签证所需的工作经验从两年缩短为一年。过去,申请人需要在提名职业或相关领域内有至少两年的全职工作经验,现在这个要求降低至一年。这意味着,更多刚刚踏入职场的年轻人才,特别是在澳洲完成学业的毕业生,可以更快地满足申请条件,甚至可以利用485毕业生签证期间的工作经验。

更重要的是,新政还取消了“工作经验必须在过去五年内获得”的限制。无论你的工作经验是何时获得的,只要与你提名的职业相关,都可以算入申请条件。

灵活的工作类型计入经验

澳大利亚政府还放宽了对工作类型的限制,允许申请人将全职、兼职或临时工作的经验都计入申请条件。这一变化对于那些曾经做过兼职或临时工的申请人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因为他们也可以积累足够的经验进行签证申请。

此外,工作经验不再需要是连续的,申请人可以累积不同工作时期的经验。对于那些有多段工作经历或中途换过工作的人来说,这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的申请成功率。

186永居

482签证到186永居更便捷

从2023年11月25日起,持有482签证的申请人只需为提名雇主工作满两年,就可以申请186雇主提名计划签证(Employer Nomination Scheme, subclass 186),并获得永久居留权。这一改变大大简化了从临时签证到永久居留的转换,且不再受限于职业是否在长期职业清单(MLTSSL)上。所有482签证持有者,不论他们的职业类别,都可以通过186签证获得永居资格。

更换雇主的空档期延长

对482签证持有人来说,如果他们打算更换雇主,现在不再需要为60天内找到新雇主而担忧了。新的政策将空档期延长到了180天,为持证人提供了更多时间来寻找新机会,并允许他们在此期间从事其他职业。

482转186永居的具体操作步骤

满足工作经验要求:持有482签证的申请人需要为提名雇主工作满两年,方可申请186签证。

雇主提名:186签证的申请需要雇主发起提名,证明企业在澳洲合法运营,并且无法找到合适的本地员工来填补该职位。

递交申请:在雇主提名成功后,申请人可以开始提交186签证申请,准备所需材料如工作合同、技能证明和英语水平等。

总结

此次482签证的改革无疑为希望在澳洲长期发展的技术工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不仅工作经验要求大幅缩短,兼职和临时工的工作经验也可以计入申请条件,同时,转为186永居的路径也变得更加简单。无论你是刚毕业的留学生,还是在澳洲工作的技术人才,现在正是你抓住这些新机遇的最佳时机!

如果您对以上签证的具体方面感兴趣,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请随时联系我们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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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本出版物仅为一般法律信息,不代表任何具体的法律建议。对于任何引用、比照、类推、依靠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此处的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我们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转载或引用该文章的任何内容,请私信沟通授权事宜。

事实婚姻的法律定义,认定以及婚姻法上的意义

​事实婚姻起始于两个人的同居关系。但是仅仅的同居关系并不一定自然构成事实婚姻。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之后,同居关系才可以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与法定婚姻相比,事实婚姻不需要通过正式的结婚仪式或注册来合法化。然而,事实婚姻在澳大利亚享有与法定婚姻相同的法律保护。这篇文章将详细介绍事实婚姻的定义、构成条件、法律保护、财产分配及其在移民法上的意义,并讨论如何终止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

什么是事实婚姻关系?

事实婚姻不仅存在于异性的恋爱关系中,也存在于同性的恋爱关系中。事实婚姻的定义在澳大利亚1975年颁布的 《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 第4AA条中可以找到。事实婚姻成立的条件基于“两人未法律上注册结婚”,并且 “两人没有亲属关系”,最后考虑到他们关系的所有情况:双方是否在真正的家庭基础上生活在一起。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即可被认定为事实婚姻(De Facto Relationship)。

《家庭法》第4AA条列出了关于 “事实婚姻关系的所有情况”可能会包括:

  1. 关系的持续时间;
  2. 共同居住的性质和范围;
  3. 是否存在性关系;
  4. 他们之间的财务依赖或相互依赖程度,以及任何财务支出安排;
  5. 其财产的所有权、使用和取得;
  6. 共同生活的相互承诺程度;
  7. 该关系是否已根据州或领地的规定法律登记注册(非结婚登记);
  8. 是否有子女,以及对子女的照顾和支持;
  9. 这段关系的声誉,以及公众(朋友、家人们等)如何看待这段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在认定事实婚姻关系时,不会只针对某一个因素而做出决定性判决,需要综合考量所有因素及客观事实,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具体情况予以综合判定,例如,若双方没有孩子需要照顾和支持,但他们满足了其他的条件,他们的关系状态仍就可能被定义为事实婚姻。

如何证明事实婚姻?

1.  同居关系的证明

  • 双方需要提供同居十二个月以上的材料,如租赁合约,水电煤网的付费单;
  • 双方需要证明共同的经济和财务关系,如开设了共同账户或有共同的财产;
  • 双方需要证明关系已经公开于大众,如和朋友家人的合照,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合照,共同旅行的记录;
  • 需提供两人关系陈述:包含恋爱经历、双方承诺等的文书。

2.  注册事实婚姻

居住在新南威尔士州的情侣可以在Registry of Births Deaths & MarriagesService NSW注册事实婚姻关系。

注册事实婚姻要求包括:

  • 这对情侣的一位伴侣住在新南威尔士州;
  • 双方均年满 18 周岁;
  • 双方未在澳大利亚其他州或领地注册了事实婚姻关系;
  • 双方未结婚或未与他人结婚;
  • 双方都未和第三方存在恋爱关系;
  • 双方无亲属关系。

事实婚姻关系破裂

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很多人会好奇:若关系破裂,关于事实婚姻是否像法律婚姻一样享有财产分割的权利, 以及分割的时候哪些财产算作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被认定为事实婚姻(De Facto Relationship)并且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那么双方将有分配对方财产的权利:

  • 事实关系至少持续了两年。
  • 你们两个有一个孩子。
  • 一方作出大量财务或非财务支持,如果不下令分割财产,将导致严重的不公正。
  • 该关系已经或曾经根据州或地区的规定法律登记。

事实婚姻共同财产范畴及财产协议

在澳洲,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前和婚后的所有财产,无论是联名的还是个人名下的海内外财产都被视为共同财产。因此,为了减少日后不必要的纠纷,在同居前或同居中签订一份财产协议是至关重要的。并且,澳洲和国内不同,并没有财产公证的说法,在日后最好的避免纠纷方式就是双方各自找到律师,请律师按照家庭法法案撰写相关的财产协议,并在双方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财产协议。

通过法院同意令分割财产

另外一种方式就是通过申请同意令 (Consent Orders)来实现财产分割,同意令(Consent Orders) 的申请必须在双方分居之日起 2 年内向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提交。

财产诉讼时效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其中一方可以寻求法院的干预并启动诉讼程序。但是,在法院可以确定争议之前,申请人必须使法院确信双方曾处于真实的事实婚姻关系。

此外,申请人必须与将要开始诉讼的法院有地域上的联系,例如在事实婚姻注册居住地址的法院开始诉讼。并且,前事实婚姻的伴侣必须在分居之日起 2 年内提出申请。

事实婚姻的移民意义

事实婚姻也在移民法上有重要意义。在澳大利亚大,有部分签证允许主申请人带上配偶或者事实婚姻伴侣作为副申请人,此类签证包括学生签证(Subclass 500)、毕业生工作签证(Subclass 485)、技术移民类别签证(Subclass 189 and 190)、雇主担保类别签证(Subclass482 and 186)、以及投资移民类别签证(Subclass 188A)等。因为事实婚姻不需要繁琐的法定仪式就可以实现,因此对于想通过事实婚姻申请签证的人士而言,具有一定的优势。

如何解除事实婚姻?

在法定婚姻下,双方离婚,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经过法院审理以后,才可以根据法院的命令进行解除。而事实婚姻则简便的多,撤销事实婚姻只需要在审理机构收到撤销申请的90天后即可完成撤销。

总结

事实婚姻为那些未正式结婚但共同生活的伴侣提供了法律保护,无论是在财产分割还是移民法中都具备一定的优势。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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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需要注意哪些基本事项

在澳洲,如果一个公司破产,公司倒闭,或者面临倒闭的危机,其中会遇到很多的难题。稍有处理不当,可能会带来不小的损失,因此,有哪些是公司在面临破产时需要注意的?以及如果要申请公司破产,需要有什么样的流程?

在澳洲,公司破产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公司破产的定义

公司破产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破产,一种是公司破产。这两种破产有所区别也有所相似。个人破产是指债务人通过法律程序宣布自己已无力偿还所有债务,换言之是变卖自己的所有的财产也付不起欠的债。

破产的目的是清算破产者的大部分资产,并取得其自破产之日起3年内的部分收入,用于偿还债务。不过与公司清算相似,如果所欠债务超过AUD $10,000, 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破产通知书”,债务人必须在21日内付清债务或者与债权人达成一致的还款协议,若债务人无法再规定的期限还钱或者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在“破产通知书”过期的6个月内,这个便会成为债权人用来向法庭申请债务人个人破产的理由。不过,破产程序可能需要大额费用,耗时长,而且技术性强。破产程序的另一个缺点是债权人可能不止一个,而且还有其他有担保债权人在优先权上排在原告人的前面,这样原告人的债务可能无法得到全额偿还。

公司破产一般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

公司破产

澳洲公司破产后的选择方式

在澳洲,公司破产后,一般是会选择公司清算(Company Liquidation)这个又叫公司清盘或者公司破产倒闭,这也是很多澳洲小生意破产选择的方式,它是由 Australia Security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Australia Security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 (ASIC)  来监管,所要遵循ac的法律是澳洲公司法 Corporations Act。

破产公司清算的流程

如果董事和股东决定关闭和清算公司,公司自愿清算的程序包括下面几个流程:

1. 董事召开董事会议

如果在董事会议上有一半以上的董事选举表示认为公司确实已经资不抵债,需要进入自愿清算,就可以开始进行下一步的公司清算流程。

2.董事召开股东大会 

如果有95%以上的股东同意,这个股东大会可以在董事会议当天开,如果没有95%以上的股东同意, 这个股东大会需要在董事召开股东大会的21 天后开。

3.开股东大会

在股东大会上,如果有一半以上并且股份超过75%以上的股东批准了公司资不抵债,要做清算破产,那公司就在当天正式进入清算破产了。

在澳洲打拼奋斗,好不容易创建的公司,如果由于疫情原因,或者其它因素的影响,最终不得不走向破产之路。这对于每个创业者,股东和董事来说,都是非常沉重的。除此之外,大家还会非常关心,破产是否会对自己有影响。

公司破产清算后对股东的影响

  • 在公司进入破产清算后,如果股东没有付清买股份该付的钱,清算师可以追溯所欠投资额。
  • 在公司进入清算后, 如果股东之前向公司借钱没有还,清算师会追究股东偿还欠款。
  • 在公司进入清算后,除非清算师或者法院允许,股东不被允许转售公司的股票。
  • 另外,对股东来说,公司破产最大的影响就是投资损失,不过像公司经营的好坏并不会怪到股东头上。

公司破产清算后对董事的影响

公司在破产清算后,公司就会停业了,一般债主不会再问董事追债,当然董事也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权。

董事在公司破产清算后需要配合清算师的工作,包括提供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必要的文件来协助清算师的调查。需要注意的是,要配合清算师的工作,否则,可能会面临着罚款和处罚。

公司破产后,还需要负责什么?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后,董事不需要再还公司债务,但可能还会为下面的事项负责:

  • 在公司清算前问公司借过的钱 Director’s Loan
  • 董事罚款通知 Director Penalty Notice
  • 董事为公司提供的个人担保
  • 给公司贷款的房产抵押
  • 董事关联交易 Unreasonable Director Related Transactions 和Uncommercial Transactions 
  • 公司员工的退休金等

公司破产,可能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但是在商业来说,破产,创业失败这些都是经常会发生的事情。所以,如果遇上公司破产这种情况,也不需要过多的担心,做好法律知识积累,学会利用合理的公司破产程序,保护自己最大的利益才是最为重要的。如果您对公司经营,公司破产,商业纠纷等有更多的疑问,欢迎联系我们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 (Legal Point Lawyers & Attorneys)。

吴戈律师是格诚联合律师行的主任律师,在财产法,移民法,商业法,公司法,合同法,民事刑事和家庭法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吴戈 律师

吴戈律师同时具有国际公证师资格,在澳执业已逾17年,在国际公证, 外交认证,领事认证等业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我们在悉尼、墨尔本均设有办公室,向广大客户朋友提供快捷高效的国际公证服务。服务内容涵盖:授权书公证,声明书公证,名称变更公证,出生公证,单身公证,死亡公证,公司合法注册公证等内容。并且开通线上法律咨询服务,有专业的华人律师可以提供英语、普通话或粤语服务,如果您在国际公证方面有任何需求,敬请咨询我们。

请联络吴戈律师: 02 9283 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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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澳大利亚法律中的“一诉规则”

“一诉规则”,也称“禁止分割诉讼原因规则”,在澳大利亚民事诉讼中是一项核心法律原则,旨在确保基于相同事实或交易的所有索赔在一场诉讼中合并提出。这一规则有效减少重复诉讼,提高司法效率,并保护被告免于多次应诉的压力。

“一诉规则”概述

  1. 针对所有索赔的单一诉讼:各方必须在一场诉讼中提出因相同情况而对另一方提出的所有索赔。否则,他们可能会被禁止在未来继续提出这些索赔。
  2. 规则目的:该规则的设立旨在提升司法效率、防止矛盾判决,并保护被告避免在相同问题上多次被诉。
  3. 例外情形:在特殊情况下,如新的诉讼原因在初始诉讼后才被发现,或法院允许的情况下,仍可针对不同索赔提起单独诉讼。

“一诉规则”在新南威尔士州的适用

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一诉规则”与既判力(Res Judicata)和禁止反言原则紧密结合,这些原则防止相同案件被重复诉讼。相关法规可在《2005 年统一民事诉讼规则》(新南威尔士州)中的合并条款和索赔处理部分找到。

诉讼

经典案例解析:奠定“一诉规则”基础的里程碑案件

亨德森诉亨德森   Henderson v Henderson (1843)

一个经常被引用的有关“一次诉讼”规则的案件是亨德森诉亨德森 (1843) 67 ER 313

· 事实:在本案中,原告试图在第二次诉讼中提出问题,而这些问题本可以在涉及相同当事人的早期案件中提出。

· 原则确立:法院裁定,当事人必须陈述其全部案情,包括所有可以合理纳入初始诉讼的索赔和问题。如果他们未能这样做,他们可能被禁止在未来的诉讼中提出这些索赔。

· 威格拉姆勋爵的声明:该裁决强调了陈述完整案情的必要性,以避免零碎的诉讼,这可能导致涉及相同当事人和主题的多起诉讼。

此案是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普通法管辖区禁止分割诉讼原因规则的基石。

诉讼

墨尔本港务局诉安顺有限公司 (1981)
Port of Melbourne Authority v Anshun Pty Ltd(1981)

另一个重要案例是墨尔本港务局诉安顺有限公司 (1981) 147 CLR 589

· 事实:在本案中,墨尔本港务局对安顺有限公司提起了法律诉讼,安顺有限公司随后试图在后续诉讼中引入辩护和反诉,而这些辩护和反诉本可以在原始诉讼中提出。
· 原则确立:澳大利亚高等法院通过引入“安顺禁止反言”扩大了禁止分割诉讼原因的规则。该原则阻止当事人在后续诉讼中提出在早期诉讼中本应作为辩护或反诉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在不这样做是不合理的情况下。
· 意义:本案强化了诉讼的终局性原则,强调了在单一诉讼中提出所有相关索赔、辩护和问题的重要性,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潜在的不公正。

安顺禁反言原则已成为澳大利亚法律中一项既定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经常被援引,以防止对本应在早期诉讼中解决的问题重新提起诉讼。

诉讼

总之,单一诉讼规则及其相关原则是澳大利亚法律实践的基本要素,这些原则在亨德森诉亨德森案和墨尔本港务局诉安顺有限公司等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中确立。它们确保与特定问题相关的所有索赔都在一个诉讼中得到解决,从而促进司法系统的公平和效率。理解这些原则对于法律从业者和应对澳大利亚民事诉讼复杂性的个人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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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C打击“漂绿”行为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首次就为树立环保形象而造假的“漂绿”行为对Mercer Superannuation (Australia) Limited 公司提起法律诉讼。ASIC指控该有限公司虽然在其网站上表示其公司项下7个可持续投资选项不包括对涉及碳密集型化石燃料、酒精生产和赌博公司的投资,但其投资仍涉及这些声称 “已被排除 ”行业的公司。就此,ASIC正向联邦法院申请对该公司的惩罚性罚款,及禁止该公司继续在其网站上做出任何涉嫌虚假且具有误导性言论的禁令,同时ASIC还要求该公司发布法院认定的任何违规行为的命令。

“漂绿”

这是ASIC首次在金融服务皇家委员会(Financial Services Royal Commission)的立法修正案后展开的法院诉讼,这一举措也增强了其对更广泛的养老金受托人行为的监管权力。此前,监管机构向两家能源公司、一家基金经理和一家养老基金受托人就其涉嫌谎报环保证书发出了侵权通知。

与此同时,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也在近日宣布,因发现超过一半的企业对其环境或可持续性做法做出误导性陈述后,ACCC将就一些企业的潜在“漂绿”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在适当情况下会采取法律行动对“漂绿”行为进行广泛打击。

什么是“漂绿”行为?

上文所述的“漂绿”是一种歪曲自身产品或服务所拥有的“绿色凭证”的做法,从本质上讲就是公司(有意或无意)歪曲自身产品或服务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符合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行为。简而言之,这就是一种虚假且具有误导性、欺骗性的行为。具体而言,“漂绿”行为包括如下几种类型:

  • 使用宽泛、未定义、模糊和无法量化的术语,例如“环保”、“绿色”或“可持续”;
  • 夸大产品的绿色凭证;
  • 歪曲产品或服务可能遵守某种绿色指数或方法的程度;
  • 为了销售自身产品或服务而提出的未经证实的声明

 

“漂绿”不是某个经济部门特有的活动。纵观全球,包括大众汽车、英国石油、花旗银行及摩根大通在内的众多公司或组织都受到过来自监管机构和消费者针对其涉嫌构成“漂绿”行为的指控。

对于消费者而言, “漂绿”行为的风险在于消费者发现自己购买或大量投资的产品或服务其实最终缺乏消费者愿意支付相应溢价换来的必要属性。此外, “漂绿”行为也可能通过降低绿色生产的实际成本来损害那些优先考虑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漂绿”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信任,也可能对真正努力践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造成不公平竞争。这种做法往往会在公众意识觉醒后受到严厉批评,企业因此面临声誉受损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真正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是透明度、责任感和长期承诺,而非一时的市场策略。

避免“漂绿”行为

如何避免产生“漂绿”行为?

首先,在推广或提供可持续发展相关产品时,企业需遵守现有规范。所有企业都应该确保其宣传或声明用词清晰、准确、具体,避免出现模糊用语来描述其产品或服务。

其次,企业还应确保在提出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性声明时考虑到其产品或服务的整个周期。如果声明仅涉及产品或服务周期的一个方面,应向消费者做出明确说明。

最后,企业可以寻求独立机构的审核和认证,增加透明度,增强公众信任。这些认证可以为企业的环保努力提供客观证明。

ASIC发布的信息表271(Information Sheet 271 (INFO 271)) 已经开始就可持续发展相关产品的沟通和如何避免“漂绿”行为提供了一系列指导建议,ACCC也将与企业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特定行业的产品发布进行针对性知道。

企业应适当考虑以上建议,规范自己有关环保和可持续发展产品或服务的宣传声明,以减少自身因涉嫌“漂绿”行为而被相关机构监管的风险。

 

吴戈 律师

吴戈律师同时具有国际公证师资格,在澳执业已逾18年,在国际公证, 外交认证,领事认证等业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我们在悉尼、墨尔本均设有办公室,向广大客户朋友提供快捷高效的国际公证服务。服务内容涵盖:授权书公证,声明书公证,名称变更公证,出生公证,单身公证,死亡公证,公司合法注册公证等内容。并且开通线上法律咨询服务,有专业的华人律师可以提供英语、普通话或粤语服务,如果您在国际公证方面有任何需求,敬请咨询我们。

请联络吴戈律师: 02 9283 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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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仅提供一般咨询,并不旨在提供法律建议。 对于因使用本文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澳大利亚盗窃法律简介:了解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未经他人许可,非法取得他人财产并且意图永久剥夺其所有权的行为。在澳大利亚,盗窃被视为严重的刑事犯罪。澳大利亚盗窃法律,对不同类型的盗窃行为规定了严格的处罚,例如,严重的入室盗窃或欺诈性盗窃最高可判处14年监禁。该澳大利亚盗窃法律涵盖了从轻微到严重的各种情节,并提供了相应的量刑标准。盗窃行为的法律后果因澳洲各州和领地的法规而异,但通常来说,盗窃罪(也称为“偷窃”或“侵占”)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如果盗窃金额较大或行为情节恶劣,可能会导致严厉的处罚。澳大利亚法庭通常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被盗物品的价值及被告的犯罪记录来决定刑罚。我们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为客户提供澳洲盗窃案件的法律服务,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争取最优的判决结果。

盗窃罪

澳大利亚盗窃法律规定

根据《1900年犯罪法》第117条(Crimes Act 1900 No 40),

“117 Punishment for larceny
Whosoever commits larceny, or any indictable offence by this Act made punishable like larceny, shall, except in the cases hereinafter otherwise provided for, be liable to imprisonment for five years.”

盗窃被视为刑事犯罪,犯罪者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盗窃罪指未经他人同意,故意且欺诈性地占有他人财产,并具有永久剥夺所有权的意图。盗窃包括多种形式,如从商店偷窃物品(店铺盗窃)、从车内盗窃或在没有房主同意的情况下从住所内取走财物。其余偷盗还有偷牛,偷狗等行为,也是属于偷盗行为。

盗窃罪

澳大利盗窃法律处罚

1. 财产价值超过5,000澳元的处罚:

  • 地方法院:最高可判处2年监禁和/或11,000澳元罚款。
  • 地区法院: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

2.财产价值在2,000至5,000澳元之间的处罚:

  • 地方法院:最高可判处2年监禁和/或5,500澳元罚款。

3.财产价值低于2,000澳元的处罚:

  • 地方法院:最高可判处2年监禁和/或2,200澳元罚款。

这些是法定的最高处罚,实际判罚通常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例如是否为初犯、犯罪情节以及被盗财产的价值。盗窃法律规定了不同情节下的处罚,从轻微的店铺盗窃到严重的入室盗窃,涵盖了广泛的法律范围。

澳洲盗窃

盗窃量刑时的考量因素

澳大利亚法庭在决定盗窃罪的刑罚时,会根据多种因素来评估案件的严重性,包括:

  • 被盗财产的价值和性质;
  • 犯罪是否经过预谋;
  • 被告的犯罪记录、心理健康状况和悔过表现;
  • 对受害者的影响。

特殊形式的盗窃

  • 欺诈和侵占:该法律规定通过欺诈手段获取他人财产,或侵占自己被委托管理的财产,这些罪行的最高刑罚可达10年监禁。
  • 破门行窃(入室盗窃):法律规定非法闯入他人住所或商业场所进行盗窃,最高刑罚为14年监禁。

盗窃罪的辩护

该盗窃罪法律规定中常见的辩护包括:

  • 权利主张:即被告相信自己有合法权利占有该财产,或者是无意的占有,如误拿他人财物等。
  • 缺乏永久剥夺的意图:如果能够证明被告在盗窃时并没有永久剥夺他人财产的意图,也可作为辩护理由。

盗窃罪的替代惩罚

对于盗窃罪,该法律规定法院除了监禁外,还可以选择一些替代惩罚措施,尤其是对于初犯或情节较轻的案件。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替代处罚方式:

  • 《1999年犯罪(量刑程序)法》第10条–无定罪记录:即使您承认盗窃行为,法庭也可能根据第 10 条不记录定罪,从而避免对未来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 罚款:根据盗窃金额的大小,法庭可能处以罚款。
  • 社区服务令:要求被告进行一定时数的社区服务,以代替监禁。
  • 强化矫正令:一种严肃的矫正措施,通常用于较为严重的案件,但仍允许被告不必进入监狱服刑。

如何应对盗窃指控?

面对盗窃指控时,重要的是知道如何为自己辩护。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辩护策略:

  • 未证明犯罪意图:法律规定如果警方无法证明被告在获取财产时有永久剥夺所有者的意图,则盗窃罪名可能无法成立。
  • 权利主张:被告可以主张自己对财产有合法权利,即使这种权利基于误解。如果被告相信他们有合法的理由持有财产,可能构成有效辩护。
  • 胁迫辩护:如果被告在受到威胁或恐吓的情况下被迫实施盗窃行为,该辩护也有可能被接受。

承认盗窃罪的优势

在某些情况下,承认盗窃罪可能是减轻刑罚的有效策略。通过早期认罪,被告可以向法庭表达悔意,通常会因此获得较轻的判决。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与检察官协商,争取对较轻的罪名或事实认罪,从而避免更严厉的处罚。

初犯的处理

对于初犯,根据盗窃罪法律判例中发现法庭可能更倾向于采取较为宽松的处罚,例如社区服务令或无定罪记录等,避免对被告未来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如果因盗窃被捕应如何处理?

面对严重的盗窃指控,建议尽快联系经验丰富的辩护律师。我们的律师事务所拥有经验丰富的华人律师,在澳洲物权法,商事法,移民法,民事法,家庭法,侵权行为法,刑法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众多成功案例。您可以咨询我们,我们的律师团队会评估案件情况,制定最佳的辩护策略,帮助客户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争取最佳结果。

在部分案件中,我们成功地通过辩护为客户争取到缓刑或社区服务,避免了监禁处罚。我们的专业团队拥有丰富的经验,能够帮助您了解盗窃案件中的法律风险,并通过专业辩护,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无论案件的复杂程度如何,我们都致力于为您争取最有利的结果。如需法律援助或咨询盗窃相关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的律师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的初步咨询服务,帮助您了解您的法律选择。更多关于刑事辩护的内容,请参阅我们的法律服务页面。有关澳大利亚法律的更多信息,请访问澳大利亚法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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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本出版物仅为一般法律信息,不代表任何具体的法律建议。对于任何引用、比照、类推、依靠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此处的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我们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转载或引用该文章的任何内容,请私信沟通授权事宜。

澳洲外国投资法律重大更新:FIRB申请费与房屋空置税

概述

外国人在澳大利亚购买住宅用地前需获得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的批准(Application for Foreign Investment Approval)。该政策旨在引导外国投资进入新建住房,以增加就业机会,支持经济增长,并通过印花税等税收增加政府收入。具体而言,外国投资者在购买住宅用地之前都需要通知澳大利亚税务局(Australian Tax Office),无论其价值如何。澳大利亚税务局负责外国人购房和空置费(Annual vacancy fee)的合规和执法活动。

申请条件与住宅类型

住宅类型

限制条件
新住宅 · 外国人可购买新建或接近完工的住宅,通常无额外使用限制。这类投资符合澳洲房产政策导向。
· 房地产开发商可以为外国客户申请外国投资批准,以便外籍人士更轻松地进入澳洲房产市场。
空地 · 外国投资者可购买住宅空地,但必须在4年内完成建设,且在建设完成前不得出售。这条限制有助于减少土地囤积,促进住宅供应,符合澳洲房产法律的要求。
已建成住宅 · 一般禁止外国人购买已建成住宅,除非申请人是临时居民且将作为自住房产使用。
· 外国人还可申请购买用于重建的已建成住宅,前提是重建会增加澳大利亚的住房供应。
· 特殊情况下,外国公司可购买已建成住宅,供其澳洲员工居住使用。

房屋空置税

外国投资申请费用

根据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外国投资批准时需支付一定费用。费用基于申请的住宅物业价值和类型,并需在申请提交时全额支付。

新住宅或住宅空地投资费用表,部分节选(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已公布,自2024年4月9日起,外国投资者在购买现有住宅时,所需支付的费用将增加三倍

已建成住宅投资费用表,部分节选(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全部申请费用详见ATO外国住宅购买申请费链接

房屋空置税

申请结果

  1. 批准:特定住宅物业
  • 外国人需申请无异议通知以获得购买特定住宅物业的批准。申请过程中需提供具体的物业信息并支付相应费用。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即可购买该特定物业。
  1. 豁免证书:非特定住宅物业
  • 外国人可申请豁免证书,以便在尚未确定具体物业的情况下获得购买批准。豁免证书允许外国投资者在批准的范围内购买任何符合条件的住宅物业,无需为每个物业单独申请批准。

房屋空置费

除申请费用外,外国投资者如未能在一年内名下物业居住或出租超过183天,将被征收空置费。空置费基于最初申请外国投资批准时支付的费用。从2024年4月9日起,空置费将是外国投资申请费的两倍。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房屋空置费信息汇总
谁需要支付这项费用? 澳洲住宅物业的外国所有者,包括个人、公司和受托人。
物业何时被视为空置? 在空置年度内有 183 天(6 个月)或更长时间未被占用或出租。
如何计算空置年度? 从物业所有者获得物业的日期开始,持续12个月。
何时向税务局报告? 外国所有者必须在空置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向澳大利亚税务局(ATO)提交年度空置费申报。
豁免和特殊情况? 住宅正在进行重大修缮或翻新等特定情况。
费用金额涨六倍? 自2024年4月9日起,申请时支付的外国投资住宅申请费的两倍。适用于自2017年5月9日起购买的所有外国拥有住宅。

这意味着未来购买现有住宅的空置费用将增加六倍

空置税(Annual Vacancy Fee)

外国投资者如在购买住宅后未能每年居住或出租超过183天(即6个月),则需支付空置税。自2024年4月9日起,该费用增至外国投资申请费的两倍,适用于所有自2017年5月9日以来购入的外国人所有住宅。此规定符合澳洲房产法律的总体方向,旨在减少空置房产,确保房产得到合理使用。

空置税支付要求
  • 缴纳对象:所有澳洲住宅的外国持有人,包括个人、公司及受托人。
  • 空置判定:如在空置年度中,物业空置超过183天。
  • 空置报告:持有人需在空置年度结束后30天内向澳洲税务局(ATO)提交空置申报。
  • 豁免情况:在物业进行重大修缮或翻新等情况下,持有人可申请豁免,符合澳洲房产法律豁免条款

举例释义

例如,李先生作为一名非PR中国投资者,拟在悉尼购买了一套现有住宅,价值为99万澳元。在购买前,他需要支付外国置业申请费,44,100澳元。购买后,如果在一年中有超过183天未在该住宅居住或未真正对外出租,他需要支付大幅增加的空置费用,为外国置业申请费的六倍,即264,600澳元。触目惊心的高额费用将促使他考虑投资新建住宅项目以避免高额费用。

 

最后

这些澳洲房产法律法律变化旨在确保外国投资有助于增加澳大利亚的住房供应,促进经济增长,并减少空置房产。确保遵守这些新规定,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处罚,还可以充分利用您的投资。如果您需要个性化的建议和协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或投资建议。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顾问或访问ATO官网以获取最新和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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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毕业生工签最新解读

从2023年底开始,澳大利亚政府对485毕业生工作签证(Temporary Graduate Visa, Subclass 485)实施了多项重要改革。新政策自2024年7月1日生效,涵盖了申请条件、签证期限以及语言要求的更新。这些变化对国际学生及其职业发展路径有深远影响。以下为详细解读,并附有建议以帮助受影响人士更好应对政策变更。

485签证

主要政策变化概览:

一、 语言要求提高

485毕业生工签的语言要求已经进行了相应更新,申请人雅思(IELT)成绩要求已经由6.0提高至6.5。申请人雅思英语成绩需总体分数至少达到6.5分,并且在四个部分中的最低分数为5.5分。同时,该语言成绩的有效期由在递交485签证申请之前的3年内改为1年内有效。

二、工签时长缩短

以前,持有485毕业生工签的学生可在澳大利亚停留长达8年,现在最长期限将缩短至5年。这意味着学生需要更早地考虑未来的职业发展和移民计划。

三、年龄资格调整

申请TGV的最大年龄限制从50岁调整至35岁,这将鼓励年轻专业人士留在澳大利亚,并提供更长的职业发展时间。同时,高于35岁(不包含本岁)的大龄人员毕业后将失去申请毕业生工签留在澳洲的机会。

四、签证类型整合

现有的签证类型合并为两=三个更清晰的流程:高等教育后工作类别(“Post-higher Education Work”),职业教育后工作类别(“Post-Vocational Education Work”)和第二高等教育后工作类别(“Second Post-Higher Education Work”)。这使得申请流程更简单明了。

五、终结“签证跳跃”

自2024年7月1日起,600访客签证和485临时毕业生工作签证的持有人,无法在澳洲境内转申500学生签证。

六、永居途径清晰

政府计划对482临时技能短缺签证的工作经验要求由两年缩短为一年,为485毕业生工签持有者提供更多机会转向技能类签证。已提议的有关189和190签证的打分政策改革也将为在技术岗位工作的毕业生提供更快的永久居留途径。

485政策更新对比:

一 、工签时长

更新前:

原工签时长: 留学生毕业后工作权利意味着毕业生可以在485毕业生工签(TGV)上停留长达8年,增加了其成为“永久临时居民”的风险。

首次工签时长: 学士学位:2年; 授课型硕士:3年; 研究型硕士:3年; 博士学位:4年

延长工签(偏远地区学习):在偏远地区学习的情况下,额外增加1至2年(取决于具体地点)

延长工签(特定职业): 对于在技能需求领域的符合资质课程学习的工签申请,额外增加2年时长。

更新后:

工签时长缩短:

留学生毕业后的工签时长缩短。并且不再提供特定工作工签的二次延期。只有在偏远地区学习的申请人有资格获得延期。(注:上述变更不适用于香港,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持有者,印度国民。)

首次工签时长: 学士学位:2年; 授课型硕士:2年; 研究型硕士:3年; 博士学位:3年

延长工签(偏远地区学习):在偏远地区学习的情况下,额外增加1至2年(取决于具体地点)

延长工签(特定职业):全部取消

485签证更新对比

签证类型 变更前 变更后
签证有效期 最长8年 最长5年
首次工签时长 学士:2年,授课型硕士:3年,博士:4年 学士/授课型硕士:2年,研究型硕士/博士:3年
延长工签 偏远地区学习+1至2年,特定职业+2年 仅偏远地区学习延长,特定职业延长取消
年龄限制 50岁 35岁

二、英语要求

更新前:

申请人的英语要求为:雅思总成绩:6.0分;雅思听说读写:各5.5分;语言成绩在申请工签前三年内获得即。

更新后:

申请人的英语要求提高为:雅思总成绩:6.5分;雅思听说读写:各5.5分;语言成绩须在申请工签前一年内获得。

三、首次学签获得时间限制

更新前:只有在2011年11月5日或之后申请并获得第一次学生签证的人才有资格申请毕业后工作签证。

更新后:完全取消该限制。

四、年龄限制

更新前:工签与永居申请者的年龄限制不匹配。

工签申请者的最高年龄限制为50岁,但永久居留权申请者的截止年龄为45岁,因此许多年龄较大的毕业生成为“永久临时居民。

更新后:鼓励年轻的专业人士

工签申请者的最高年龄限制已降低至35岁,该签证重新定位为适合年轻人的选择,这些人能够在更长时间内为澳大利亚经济做出贡献。

五:工签申请

更新前:类目繁杂的毕业生工签

工签类别名称:“Graduate Work stream”; “Post-Study Work stream“; “Replacement Stream”

以上两个类别的名称和资格标准对申请人来说令人困惑,许多人申请了错误的类别。

更新后:清晰的工签申请类目

工签类别更名后:“Post-higher Education Work”; “Post-Vocational Education Work”; “Second Post – Higher Education Work”

全新的名称以便更准确地描述相关申请人。485毕业生工签的“Replacement Stream”已被废除。

六、毕业生路径

更新前:申请永居PR的路径不清晰

缺乏关于申请永居的明确路径,导致雇主在考虑雇佣毕业生工签持有者时感到犹豫。

更新后:更明确的毕业后签证路径

临时技术短缺签证(482类)的工作经验要求计划被缩短为一年,为485毕业生工签持有者提供更多机会转向技术签证。

拟议的有关独立技术移民(189类)的积分测试改革也将使在技能岗位上工作的毕业生更快地获得永久居留权。

七、签证延长

更新前:延长签证

600访客签证和485临时毕业生工作签证的持有人,可以在通过在澳洲境内转申500学生签证继续合法居留在澳洲。

更新后:打击“签证跳跃”

自7月1日起,600访客签证和485临时毕业生工作签证的持有人,无法在澳洲境内转申500学生签证。

485签证变更

问: 澳大利亚政府对485毕业生工作签证进行了哪些主要改革?

答: 本次改革主要涉及英语语言要求的提高、工签时长的缩短、年龄资格的下调、签证类型的整合等方面。

问: 申请485毕业生工作签证的语言要求发生了什么变化?

答: 申请485毕业生工作签证的语言要求发生了变化,雅思(IELTS)成绩要求从6.0提高至6.5,且成绩有效期缩短至申请工签前一年内。

问: 政府对485毕业生工作签证的工签时长做出了怎样的调整?

答: 授课型硕士工签时长由三年降至两年,博士毕业生工签由五年降至四年。目前仅有偏远地区学生可申请工签延期,其余延期选项全部取消。以上改革意味着留学生需要更早考虑未来的职业发展和移民计划。

问: 申请485毕业生工作签证的年龄资格有何变化?

答: 申请者的最大年龄限制从50岁调整至35岁,以鼓励年轻专业人士留在澳大利亚,并提供更长的职业发展时间。

问: 学生如何应对目前的485签证的大幅缩水?

答: 随着485签证时长的大幅缩水,毕业生们可以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首先,现在的482雇主担保的工作经验要求预计于两年降至一年,这为签证即将到期的工签持有者提供了新的思路。此外,独立技术移民的改革也更加侧重工作经验,这为有志于移民的工签者提供了更多机会。因此,毕业生们可以利用工签提供的时间,积累个人工作经验和技能,这不仅有助于满足移民要求,也能够增强个人竞争力和职业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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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链接:

subclass 485: 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visas/getting-a-visa/visa-listing/temporary-graduate-485

Changes to subclass 485: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visas/getting-a-visa/visa-listing/temporary-graduate-485/changes

Migration Strategy (page 67):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programs-subsite/migration-strategy/Documents/migration-strategy.pdf

外国居民预扣资本所得税(FRCGW) 政策重大更新

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关键的税收变更信息,这些变更可能对他们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最近,澳大利亚政府在2024-25财政预算中宣布了对外国居民预扣资本所得税政策(Foreign Resident Capital Gains Withholding regime,简称 “FRCGW”)的重大修改。这些变化旨在确保外国居民在澳大利亚出售房产时缴纳应有的资本所得税,同时提升房屋的可负担性。

什么是外国居民预扣资本所得税 (FRCGW)?

现行政策:

预扣外国居民资本所得税(FRCGW)要求购买澳大利亚房地产的买方,在房产卖家是外国居民时,从购买价格中预扣12.5%的税款,并将其支付给澳大利亚税务局(ATO)。这一政策确保外国居民在出售澳大利亚财产时缴纳相应的资本所得税(CGT)。

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的FRCGW政策变化:
  1. 增加预扣税率:预扣税率将从12.5%提高至15%。
    示例:对于售价100万澳元的房产,预扣金额将从125,000澳元增加到150,000澳元。
  2. 取消门槛:FRCGW政策的适用门槛将降至零,适用于所有售价的房地产销售,不论房产价值如何。
    示例:根据新政策,即使房产售价为10万澳元,也将受到预扣税款的影响。

对外国居民的重大影响

这些政策变化对外国居民出售澳大利亚房产具有重大财务影响:

  • 增加的税务负担:预扣税率从12.5%增至15%,且取消了最低价值门槛,意味着外国居民在出售任何房产时都将面临更高的税务预扣。
  • 示例:一处价值200万澳元的房产,额外的2.5%预扣意味着多预扣税款50,000澳元;而一处价值70万澳元的房产,卖方将在交割时被预扣105,000澳元,而以前则免于预扣。

如何应对 — “亏本买卖”

为了应对这些变化,建议外国居民在出售房产前确认自己的税务居民身份。您可以通过ATO官网上的“税务居民判断工具”确定自己是否属于税务上的外国居民,从而决定是否需预缴15%的FRCGW。

即使符合税务外国居民的定义,若能证明从购房到售房过程中并未获得高达15%的资本所得税,您可以申请外国居民预扣资本所得税的调整比率(FRCGW Variation Rate)。例如,若在购房到售房过程中发生亏损,您有可能获得FRCGW的全额免除,即买家不需预扣15%资本所得税给ATO。

示例

如果您是外国居民Victor,打算以10万澳元向买家Paul出售一处商业地产,若Victor预计此次交易将导致资本损失,可向税务局申请调整外国居民预扣资本所得税。

若税务局批准并发放调整证明,以房产售价不超过10万澳元,Paul作为买家则无需在交易完成时向澳大利亚税务局预扣资本所得税。

若税务局未批准该调整申请,根据新政策,买家Paul将需要按合同售价预扣15%的税款(即1,5000澳元),需在交易完成时预留款项给ATO。

格诚联合律师事务所鼓励外国居民及时了解这些变化,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税务及法律建议,以便最大程度地优化您投资和交易的税务效益。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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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州房产买卖标准合同基本内容及法律权利

澳大利亚房产买卖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由买卖双方的律师具体操作。法律并没有规定房产买卖标准合同应使用的范本,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房产买卖合同都使用由各州法律机构推荐的标准格式合同。本文以维多利亚州房产买卖为例,重点讲解维多利亚州的房产买卖标准合同的主要内容

维多利亚州房产交割流程

标准合同简介

维多利亚州房产买卖广泛使用《土地销售合同标准格式 (2019年8月版)》 (简称“2019标准合同”),由“维多利亚州法律研究所 (LIV) 维多利亚州房地产协会(REIV)”联合发布。该标准合同明确规定了交易双方的基本责任及权利,重点保护买方的合法权益。

  1. 卖方有权以结算方式出售土地;
  2. 卖方有行为能力 (Underno legal disability);
  3. 卖方个人或通过租户占有土地 (in possession of land);
  4. 卖方之前没有出售或授予任何购买土地选择权用于购买或者同意租赁或授予土地相关权利,让第三方相对购买方对出售土地拥有更高的优先权。
  5. 卖方在交割时是该土地没有其他障碍的永久产权拥有者 (Unencumberedestate in fee simple in the land);
  6. 卖方将在结算时成为同土地一同出售的其他固定资产拥有者 (the unencumbered owner of any improvements, fixtures, fittings and goods sold with the land; and)
  7. 除了在合同或卖房声明中的披露事项,供应商不知道以下任何事项

◦ 土地上的公共通行权。

◦ 土地上的地役权 (Easement)。

◦ 影响土地的租赁或其他占有协议。

◦ 除了正常的的税率 (RateNotice) 和土地税 (Land Tax) 通知, 其他影响土地的通知或命令。

◦ 任何可能导致土地出售无效或出售交易被撤销的相关官司。

但是,这些标准条款可以在合同的特别条款 (Special Conditions) 或者在卖方申明(Vendor Statement 又称 Section 32 Statement) 中进行修改或者去除

澳大利亚房产买卖法律权利

标准合同主要内容详解

标准合同中包含以下事项:

  1. 卖方和买方、卖方的地产代理以及卖方和买方律师或者过户师的详细信息:
  2. 土地的所有权详情和地址;
  3. 土地销售合同中包含的其他物品;
  4. 销售价格、已支付押金和未付余额详情;
  5. 是否会提供存款保证金或银行担保来代替首付,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方框应打勾;
  6. 交割日期;
  7. 买方是否有权在交割时拿到空置房产,卖房应清空所有非出售的物品(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方框应留空),或者如果该物业是受租赁的(在这种情况下,“受出租”应填入方格,并注明租约详情);
  8. 合同是否需要贷款批准,在这种情况下,贷款的详细信息将被在指示的地方插入;
  9. 如果买方有权获得一份建筑报告,并如果该报告中如有披露该土地上的结构存在重大建筑缺陷,买房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应在相关方框内打勾;
  10. 如果买方有权获得一份有害生物报告,并如果该报告中如有披露该土地上有影响土地上建筑物结构的主要虫害,买房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方框应该打勾;和
  11. 有关土地销售增值税 (GST) 处理的相关信息,如买房除合同价格外,另外需要支付GST,则相关方框应该打勾。

相关注意事项

标准合同假定转让的房产是永久产权(见一般条件6.3(e))。如果转让的不是永久产权 (estatein fee simple),通常,需要在合同封面上的土地描述和特别条件中明确说明。

维州标准合同不是以契约的形式存在 (notin the form of deed)。另外,维州法律没有规定合同必须被见证。但为避免今后出现相关纠纷,见证合同签字是比较推荐的做法。

如果有多个购买者,并且没有其他证据表明多个购买者之间的关系是 Joint Tenant 或者是Tenant in Common。根据1958 年土地转让法(维多利亚州)第33(4) 条Transfer of Land Act 1958 (Vic) 规定,多个购买者之间的关系被视为是 Joint Tenant。因此,如有多人购买房产,并且有意愿成为 Tenant in Common (各占各的 房产拥有权的百分比),则应在房产合同中特别注明。

房产出售合同是法院判定相关房产纠纷的主要文件,买方和卖方应在签订文件前应了解相关责任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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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视法庭

什么是藐视法庭?

藐视法庭是指诉讼参与方作出的可能会干扰或破坏法庭权威、履职或尊严的行为。藐视法庭包含了一系列可能破坏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的行为,包括:

  1. 当庭藐视:
  2. 拒绝在庭前宣誓;或
  3. 拒绝提供证词或回应传票;或
  4. 在被命令离开法庭后拒绝离开;或
  5. 对司法工作人员或陪审团成员发表侮辱性言论。
  6. 通过出版进行的藐视法庭:
  7. 向媒体披露诉讼中的证据,或评判诉讼参与方处理案件的方式;或
  8. 在刑事案件尚未审理终结前披露被告人先前的犯罪记录;或
  9. 向媒体披露与尚未审理终结的案件相关的文件或证据。
  10. 不尊重法庭:
  11. 进入法庭时拒绝鞠躬致意;或
  12. 干扰诉讼程序;或
  13. 辱骂司法工作人员。
  14. 拒绝履行法院命令

 

民事藐视及刑事藐视

藐视分为民事藐视及刑事藐视。民事藐视通常由被冒犯的当事方提起诉讼,但如果藐视涉及违反法院命令,则法院会提起诉讼。违反法庭命令或当庭承诺通常构成民事藐视,除非涉及“故意挑衅”。民事藐视与刑事藐视都采用刑事证明标准, 即排除合理怀疑。

由于藐视法庭的严重性以及定罪后被判处监禁的可能性,法院认为有必要证明至排除合理怀疑以保护被告。若原告无法将藐视的要件证明至排除合理怀疑,被告将被宣告无罪。

民事藐视的目的是敦促被告执行法院命令,而刑事藐视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法院权威。

 

藐视法庭的要件

在新州,为证明构成藐视法庭,起诉方须将以下两个要件证至排除合理怀疑:

  1. 被告实施了可能干扰或破坏法院或诉讼参与方权威、尊严或履职的行为;以及
  2. 被告具有实施该行为的意图。

值得注意的是,原告无需证明被告主观上具有干涉司法公正的意图,仅需证明被告有实施该行为的意图,并且理性人认为该行为可能干涉司法公正。

举例而言,某人因拒绝提供证据被指控藐视,无需证明其有意干涉司法公正,仅需将其有拒绝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意图证明至排除合理怀疑,且理性人认为被告拒绝提交证据的行为具有干涉司法公正的倾向。

其中一个例外是拒绝履行法院命令,原告必须将以下要件证至排除合理怀疑:

  1. 法院作出命令;
  2. 法院命令足够清晰,理性人可以排除合理怀疑地认为被告未执行法院命令;
  3. 命令已送达给被告;
  4. 被告知晓法院命令内容;
  5. 被告违反了命令;
  6. 被告故意实施了某行为,即使并非故意但违反了法院命令。

因此可知,原告不需要证明被告对违反法院命令的结果有故意,仅需证明被告故意实施了某行为,该行为导致了违反法院命令的结果。

处罚

在新州,根据《地方法院法》(Local Court Act 2007)第24条及《地区法院法》(District Court Act 1973)第199条,藐视法院的最高刑为28天监禁和/或20 penalty units罚款(2200澳币)。由于其严重性,法院反复重申不应轻易作出藐视法庭指控,除非其已是保护司法公正的最后手段。

一般情况下,法院可以适用下列处罚:

  1. 社区矫正令 (Community Correction Order):包括社区服务(最多500小时),宵禁(24小时内不超过12小时),参加康复计划或由社区矫正官员监督;或
  2. 罚款;
  3. 强化矫正令 (Intensive Correction Order):包括社区服务(最多750小时),居家拘留,电子监控,参加康复计划;宵禁;或
  4. 监禁;
  5. 根据“第10条”结案:法院可以判定指控成立,但免除处罚。

 

我们如何帮助您?

如果您被指控藐视法庭,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辩护,根据案情进行胁迫、必要性、正当防卫等抗辩。

如果您是首次受到指控,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适用“第10条”。虽然“第10条”认定指控成立,但您可以避免出庭以及其它处罚。

藐视指控不应被轻视,因为处罚可能对您的职业和未来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您被指控藐视法庭,建议您及时寻求法律咨询。如果您需要法律咨询或代理,请致电(02)9283 8588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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