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永居团聚类签证 – 101 / 802 类

子女类永居团聚签证不受移民配额影响,因此没有名额限制。101类签证和802类签证都是永居签证,其最大区别是101类签证在境外递交申请,在境外下批,而802类签证,在境内递交申请,在境内下批

基本申请要求

在递交申请时:

  1. 申请人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合格的新西兰公民的抚养子女。
  2. 申请人需证明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合格的新西兰公民的子女或者继子女(Step Child)。
  3. 作为担保人的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合格的新西兰公民必须是年满18岁以上,或由同居配偶作为担保人。
  4.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不超过25岁,除非能满足抚养子女的定义。
  5. 如果申请人年满18岁,申请人不能全职工作,不能有配偶或者曾经有配偶。

在审批申请时:

  1. 申请仍然不能全职工作,不能有配偶或者曾经有配偶。
  2. 担保人仍然满足担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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