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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生签证会被拒吗?澳洲法院如何判定你是真实学生?

申请学生签证会被拒吗?

学生签证是澳洲最常使用的临时签证之一,平均每年签证申请的递交数量可达到30万份申请,即使在疫情期间,年递交数量也达到20万份申请。面对如此大规模的申请数量,内政部(签证审核机关)是如何来判定申请人是否是真实学生呢?​面对政府的质疑,甚至误判,申请人可通过哪些方式进行回击,又有哪些经验教训,本文将通过分析一联邦巡回法院的实际案例,以点带面,为大家分析,如何能被认定为真实学生。

判定因素

目前对真实学生的判定标准主要参照内政部的第69号指导文件,判定的考量因素根据不同情况会有所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包括:

  1. 申请人的个人情况
  2. 申请人在家乡的情况
  3. 申请人在澳洲的可能情况
  4. 学习的课程对于申请人将来的价值
  5. 申请人的签证历史
  6. 其它相关因素

案情回顾  – Lu v DHA [2021] FCCA 320  

陆同学(“原告”),在2003年,年仅16岁时,就持有学生签证来澳学习。在随后的十几年内,陆同学分别先后完成了高中文凭,商业专业,会计本科,金融硕士文凭。在2017年,陆同学以需要进修翻译大专文凭为由,再次递交学生签证申请。如果再次批准,陆同学在澳洲的学习时间会超过15年。这次陆同学未能说服签证官,签证被拒。

AAT上诉

陆同学向AAT递交的上诉申请在2019年3月开庭,最终维持原判。 在上诉中,陆同学称已决定学习领导力和管理的大专文凭,原因是在上海的雇主需要工作申请者具有更多的“软技能”,比如交流能力以及领导力能力。 因此,陆同学认为之前的学习,不足以让她胜任管理类的岗位。

裁判庭认为,陆同学成熟,聪明,能够用英语很好的口头交流以及写作。尽管,她在给出口头证词,尝试尽量贬低自己的英语能力,但考虑到陆同学的英语成绩以及上庭的互动表现,裁判庭认为陆同学有良好的英语能力。再次,陆同学在澳洲的时间已经超过了15年,其中有2次总共超过3年半的时间没有参加学习。

此外,裁判庭在听证会上向申请人询问,你认为大专文凭和你的主要文凭(金融和会计)是否有关联? 如果有关联,请解释两者如何关联。陆同学回答到:没有直接关联。 但在中国如果想尽快晋升,拥有此文凭会比其它竞争者更有优势。

考虑到以上情况,裁判庭决定不接受陆同学的以下申辩:

  1. 裁判庭不认为,领导力和管理大专学历对于陆同学在中国寻找初级会计工作有显著帮助。
  2. 裁判庭不认为,陆同学会在完成领导力和管理大专学历后返回中国,原因是陆同学在完成翻译课程后,等了18个月才开始了领导力和管理大专学历。

联邦巡回法院上诉

陆同学在2019年5月向联邦巡回法院提起上诉,主张裁判庭:

  1. 没有考虑陆同学要参加的管理和领导力课程将来可以帮助她晋升。
  2. 误解了陆同学的口头供词,认为管理和领导力课程,对她寻找会计和金融工作没有帮助。

政府律师认为:

  1. 即使裁判庭误解了陆同学的口头证词,陆同学没有证明此错误会对结论有充分影响。
  2. 裁判庭有权对提供的证据根据情况做适当考量。

联邦巡回法院首先认为: 裁判庭有责任考虑申请人的申辩并做出合理回应。在此案例中,裁判庭有权根据事实分析认为领导力和管理大专学历对于陆同学在此职业阶段作用十分有限。 且陆同学并没有提出相应申辩,认为裁判庭的考虑显然是不合理的。

最终,联邦巡回法院认为政府律师的说辞更有说服力,上诉被拒绝。

案情探讨与总结

判定真实学生,会因人而异,因情况而异。但在上诉过程中,裁判庭有责任考虑申请人的申辩并给出合理回应。同时,申请人在上诉过程中提供的申辩材料,给出的口头证词等,也会成为裁判庭给出合理回应的事实基础。

在此案中,如果陆同学在回应裁判庭对其学历相关性的质疑时是这样回答的:“我认为两者有直接关联,我认为金融和会计工作,尤其是今后的发展趋势,将不仅仅局限于技术上的财务分析,而是代表企业的财务分支这一关键部门,映射出企业的文化,自信,领导力和管理能力等,从而有力说服企业各部分参与者,共同努力,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因此,我认为领导力和管理课程,与我的金融和会计课程密切相关。” 裁判庭则需考虑此申辩,如果不能合理驳回,则可能会接受此申辩,那此案结果是否会有所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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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戈 律师

吴戈律师是格诚联合律师行的主任律师,在财产法,移民法,商业法,公司法,合同法,民事刑事和家庭法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多年来致力于从事帮助众多海内外客户在澳洲进行房产买卖,商业或农业资产收购,民事刑事诉讼,移民申请等方面的法律业务,向众多公司和个人客户的在澳投资,房地产开发,酒庄收购,农场收购,购物中心买卖,股权转移和公司收购兼并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全方位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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