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澳洲追讨债务:缺席判决,破产,第三方扣押令和财产征收令

在澳洲,遇到欠债不还钱怎么办?我们有什么办法讨债?要知道,欠债不还是一种常见的民事纠纷。在澳大利亚,债权人如要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拖欠款项,往往可通过起诉债务人并取得缺席判决,然后执行判决来讨回欠款。本文将以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为例,简要介绍缺席判决和三种最常用的救济措施,即破产(bankruptcy),第三方扣押令(garnishee order)和财产征收令(writ for levy of property)。

什么是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法院不开庭便作出判决的处分手段。通常,原告人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或法庭传票后,被告人未能及时答复的,法院便有可能作出缺席判决。地方法院、区域法院和最高法院根据其民事管辖权均可作出缺席判决。

在追讨债务的案件中,原告人如取得缺席判决,该判决会下令被告人必须向原告人支付钱款或返还货物。不过,缺席判决并非案件的最终结局,而仅仅是向法院寻求一系列救济手段的前提条件。根据新南威尔士州《1969年时效法》第17条,缺席判决自生效之日起有12年时间执行。

破产

“破产”是一个经常在媒体上出现的术语,2020年便有不少公司因无力承担巨额债务而破产,其中包括维珍澳大利亚航空公司。破产的目的是清算被告人的大部分资产,并取得被告人自破产之日起3年内的部分收入,用于偿还债务。法院一旦颁下缺席判决,原告人便可在不久后在联邦法院提起破产程序,前提是法院判定的债项总额至少为$10,000.00。不过,破产程序可能需要大额费用,耗时长,而且技术性强。破产程序的另一个缺点是债权人可能不止一个,而且还有其他有担保债权人在优先权上排在原告人的前面,这样原告人的债务可能无法得到全额偿还。

第三方扣押令

如果被告人自己被第三方欠债,那么第三方扣押令将下令该第三方(称为“被扣押人” Garnishee)转而向原告人(而非向被告人)支付欠款。第三方被扣押人的例子包括银行、雇主、房地产中介、债务人和其他金融机构。有关债务必须是现有债务,在第三方扣押令送达时已到期应付。债务人的支票帐户、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储蓄帐户、固定存款所持资金等均受该扣押令约束。不过,如果被告的银行帐户余额太低,银行可能无须履行该扣押令。

财产征收令

要成功执行财产征收令,原告人必须知道被告人拥有相关财产,而且该等财产可以被法院执行人员扣押,用以偿还债务。相关财产包括判定债务人有实益权的任何货物,属于判定债务人的金钱、支票、汇票、本票、债券或其他证券。

财产检查令(Order for Examination

原告人如果没有关于被告收入或资产的足够信息,可以通过法院发出检查令(Order for Examination),强制被告人出庭并回答问题。

欠债不还的情况多种多样,也存在无法追讨的风险。如果您被拖欠债款,建议尽快采取行动追讨。我所经验丰富的民事律师可为您提供协助,尽可能通过有效、快速的手段为您讨回欠款。

想阅读更多文章,欢迎关注我们的公众号,微信公众号ID: Legal_Point_Lawyers, 或者可以微信搜索公众号 “澳洲移民与法律”,获取最新的信息。

请联系我们的律师咨询热线

澳洲本地人士,请拨打: 1300618888
海外人士,请拨打:+612 9283 8588
微信号:LegalPointLawyers888
电子邮箱:info@legalpointlawyers.com.au

免责声明:本出版物提供介绍性的一般信息,无意也不应作为法律或其他专业建议的替代品。尽管在制作本出版物时已采取一切谨慎措施,但作者或我们公司不接受、保证或暗示任何法律责任或义务,并且特此明确声明不承担任何责任。

WE FIGHT FOR YOUR BEST 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