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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详解新冠疫情期间澳洲就业保障津贴细则

新型冠状病毒(新冠)疫情迫使澳洲政府推行关闭边境、停业限业等防疫措施,对商界造成重大影响。为协助商界渡过难关,待疫情过后迅速恢复,澳洲政府在3月30日推出为期6个月的就业保障津贴(JobKeeper Payment)计划,以政府津贴协助企业给雇员发薪,并惠及无雇员个体经营者。

近日,澳洲税务局(ATO)就该津贴出台了一系列细则并启动相应的申请程序。本文将对有关细则进行简介,让大家对该津贴有进一步了解。

申请时限

津贴申请程序在2020年4月20日启动。为尽快领取津贴,合资格人员最好在4月30日或之前完成申请程序,最迟不超过5月底。

合资格雇员(eligible employee)须是在2020年3月1日属于合资格雇主的雇员(包括停薪留职或重新聘用)。

雇佣类型如下:

  1.  全职(full-time)员工
  2. 兼职(part-time)员工
  3. 截至2020年3月1日已被有规律、有系统性地聘用至少12个月的长期合同工(long-term casual employee)

以下类型雇员除外:

  1.  在2020年3月1日之后首次受雇
  2. 在2020年3月1日之前解除雇佣关系
  3. 被另一个雇主提名(nominate)为合资格雇员或已经同意被另一名雇主提名——也就是说,每个雇员只能被一名雇主提名为合资格雇员

年龄及身份标准:截至2020年3月1日:

  1. 至少16岁
  2. 居于澳洲的澳洲公民、澳洲永久居民,或持特别种类签证(包括444签证)的新西兰公民

人员入息标准:领取就业保障津贴期间没有领取下述款项或福利:

    1. 政府产假或父亲和伴侣育儿津贴(Dad and Partner Pay)
    2. 因个人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缘故,按澳洲工人补偿法律领取款项

合资格雇主标准

合资格雇主(eligible employer)须符合下列标准:

雇主类型标准:在2020年3月1日

  1. 在澳洲营业,或作为非牟利组织在主要澳洲从事业务
  2. 有至少1名合资格雇员

排除类型:

  1. 在2020年3月1日前任何一季度被征收大型银行税(Major Bank Levy,针对总负债超过1千亿澳元的大型银行)
  2. 政府机关、政府所有企业或主权机构
  3. 进入清算程序(in liquidation)的公司
  4. 进入破产程序(bankruptcy)的个人

营业额标准:符合下列营业额门槛(见下文详解):

  1. 累计营业额超过10亿澳元的,营业额下降幅度为50%或以上;
  2. 累计营业额10亿澳元或以下的,营业额下降幅度为30%或以上;
  3. 在澳洲慈善机构和非营利机构委员会(ACNC)注册的慈善组织(大学和学校除外),营业额下降幅度为15%或以上

雇佣标准:领取就业保障津贴期间与合资格雇员维持雇佣关系,包括停薪留职或重新聘用

合资格业务参与者标准

企业即使没有雇员,但有合资格业务参与者(Eligible business participant)的,同样可以受惠。

该企业须符合下列标准:

  1. 在2020年3月1日在澳洲营业,有澳洲商业代码(Australian business number, ABN)
  2. 不符合资格的企业除了上述雇主类型标准中的排除类型外,还排除非牟利组织。
  3. 符合上述合资格雇主的营业额标准
  4. 在2020年3月12日或之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税局可酌情考虑延后有关期限):                                                                              (1)2018-19年入息税报表(income tax return)显示其可评税收入(assessable income)中,有收入与经营业务有关;            (2)业务活动报表(activity statement)或商品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报表显示,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3月12日期间(不含首尾两日),该企业曾做出应税(taxable)、免商品服务税(GST-free)或已收进项税(input-taxed sale)的销售

合资格业务参与者须符合下列标准:

  1. 非雇员
  2. 截至2020年3月1日,并且在领取津贴期间属于以下类型之一: 个体经营者(sole trader)、合伙企业(partnership)中的合伙人、信托企业(trust)中的成年受益人或公司股东(shareholder)或董事(director)
  3. 符合上述合资格雇员的年龄及身份标准和人员入息标准。

营业额门槛

累计营业额(aggregated turnover)是指企业自身的年度营业额加上该企业所有关联或附属实体的年度营业额,包括再澳洲以内和以外产生的一般收入。

要计算营业额下降幅度(fall in turnover),需要比较企业不同时期的GST营业额(GST turnover)——不管该企业有没有登记GST。企业可自行选择按月比较或按季度比较:

  • 按月比较:

(1)津贴覆盖当月(例如2020年4月)的预测GST营业额与去年同月的GST营业额相比

(2) 上一月(例如2020年3月)的GST营业额与去年同月的GST营业额相比

  • 按季比较:

(1)津贴覆盖自当月(例如2020年4月)起的一季度的预测GST营业额与去年同季的GST营业额相比

(2)下一季度(例如2020年7月)起的一季度的预测GST营业额与去年同季的GST营业额相比——仅限于企业在该下一季度也受津贴覆盖的情况

上述标准只需要符合一次即可领取津贴,但企业须每月向税务局申报当前及预测的营业额。

津贴申请办法

对雇主而言,就业保障津贴计划由雇主自愿参与,但参与计划的雇主必须在申请中提名其所有合资格雇员。雇主须向合资格雇员提供雇员提名通知表(employee nomination notice)。雇员填好通知表后还给雇主,供雇主申报。

合资格雇员如有向澳洲福利部门(Services Australia)申请福利金(例如求职福利金JobSeeker Payment)的,得知雇主为其申请就业保障津贴后必须通知福利部门有关变更。

合伙企业、信托企业或公司的合资格业务参与者,须下载并填妥合资格业务参与者就业保障津贴提名通知表(JobKeeper nomination notice for eligible business participants),自行保管。

个体经营者须在申请过程中提名自己为合资格业务参与者,并提供自己的银行和联系信息以收取津贴。

申请步骤及有关要求:

  1. 以myGov ID登录政府的商务系统(Business Portal)进行申请
  2. 如有雇员,必须在申请中提名其所有合资格雇员:雇主须向合资格雇员提供雇员提名通知表(employee nomination notice)并由雇员填好通知表后交还给雇主,供雇主申报
  3. 企业须每月向税务局申报合资格雇员名单和企业当前及预测的GST营业额
  4. 按下列工资与津贴发放办法给合资格雇员发放工资

工资与津贴发放办法

就业保障津贴除发给个体经营者个人外,一律发给企业,再由企业发给雇员或合资格业务参与者。企业需先向雇员发放工资,然后领取津贴。津贴将于5月第1周开始由税务局发放,每两周1500澳元。

工资与津贴发放的总原则是雇主所领津贴须全数发给雇员。具体如下:

  1. 雇员每两周税前工资为1500澳元或以上的,雇主须继续发放该工资(其中1500澳元属于津贴)
  2. 若出现以下情况,雇主须支付至少每两周1500澳元(税前)工资:(1)雇员每两周税前工资少于1500澳元; (2)雇员在2020年3月1日后被停薪留职;(3)雇员在3月1日前被雇佣,接着被解雇,然后被同一雇主重新聘用

在雇主因津贴多付了工资的情况下,预计雇主可自行选择是否支付该多付部分的退休金(superannuation)供款——有关细节以政府出台的正式法规为准。

以上信息,根据政府网站资料来源翻译整理:www.ato.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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