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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法] 财产协议普法系列文之三- 财产协议可以被强制执行吗?

我们前面两期的【家庭法】文章中,我们分别探讨了家庭法下财产协议的类型,成立的法律要件,相应的法律条款与相关的案例法判决。我们收到了不少读者的咨询。有读者问,签订了财产协议,如果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我们的回答是,符合法律成立要件的财产协议, 是可以到家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那么这一期我们将结合案例来简要探讨一下财产协议的强制执行问题。

根据澳洲联邦《家庭法1975》的规定,在双方签订有效的财产协议之后,若协议的一方不能够按照协议的约定执行该协议,则另一方可以向联邦法院申请来强制执行该财产协议。

要想寻求法院的干预来实现强制执行,那么执行上遭遇困难的一方 (无辜的一方)必须根据《家庭法1975》第 90KA 条来申请法院命令。与任何其他合同一样,财产协议必须是有效且可执行的。财产协议的有效性以及可执行性的问题是由法院根据相关适用的法律准则和法律原则来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财产协议的强制执行申请可能会遇到另一方的抗辩,要求法院判定财产协议无效。

如果法院最终判定财产协议具有可执行性,那么申请方就可以像执行法院命令一样来强制执行该协议了。

以下是律师办案过程之中经常引用的两个案例,现就这两个案例形成的判决原则简要概述如下:

案例一

Clemenceau and Clemenceau [2010] FamCA 512 at [2]

在这个案例中,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判定,根据《1975 年家庭法》第90KA条的规定, 当协议中一方对财产协议的有效性和执行性提出质疑时,财产协议将由法院按照法律以及公平原则进行判定。 第90KA条还授予了法院相应的权力来判定财产协议的部分执行。

案例二

Kostres and Korstres [2009] FamCAFC 222

而在这一案例中,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则判定,就算财产协议的一方在财产协议的协商过程中没能为自己取到一个好的磋商结果,该财产协议仍然有效。 但如果财产协议的执行会让协议中的一方遭受良心上的谴责或取得不当利益,那么该财产协议的执行申请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与认可。

如果财产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那么财产协议应该按照协议的条款来进行执行。 仅仅是因为财产协议的一方在商量财产协议过程中没能为自己商量到一个好的结果是不足以证明财产协议因违背良心而不能全部执行。

而是否违背良心的原则则需要审查:

  1. 是否有利益上的严重不对等;以及
  2. 权利受到影响的各方是否有不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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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财产协议有任何问题,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请联系我们的家庭法律师:

吴戈 律师

吴戈 主任律师

吴戈 主任律师,澳洲从业16年,拥有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并获得法律学院的法律实践文凭。在家庭法,财产法,移民法,商业法,公司法,合同法,民事刑事等法律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

Georgia Vlachos 律师

Georgia拥有麦考瑞大学法律和商务管理本科学位,并获得法律学院的法律实践文凭。她是新南威尔士州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登记在册的事务律师。

Georgia此前主要从事家庭法事务,为委托人寻求抚养协议(parenting arrangement)、禁止出境令(Airport Watch List Order)和搜救令(Recovery Order)等紧急救济。她还处理儿童法院管辖权下的保护和监护事务,包括申请照顾令(Care Order)、变更或取消照顾令等。

Georgia在格诚联合律师行参与了涉及家庭法、衡平法和商法的跨国诉讼案件,并在外国判决下达后,进一步代表委托人成功向澳洲法院申请到承认并执行外国判决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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